流水号:(招)2021032500045
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青特西山项目湿拌砂浆
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JG-SD-2021-53)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青特西山项目所需湿拌砂浆,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青特西山项目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双流高架西,胶州湾高速南,总建筑面积88296.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151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778平方米。
2.2谈判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付款条款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注册: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也称)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并通过审核。
4.2响应: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采购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4.3购买招标文件:注册、响应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24日至2021年03月28日,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账户为:31050177490000000625,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通路支行),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只开收据,不提供发票)、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报价、上传标书”等工作。
4.4招标人收到投标人信息经核实后,通知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线下同时开标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并在规定的时间至开标地点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书面递交时间为2021年04月12日10:00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12日10:00。地点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聚贤桥路206号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2日10:00
开标地点: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及{本网站(www.{wz_now)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城阳区聚贤桥路206号会议室
邮编:266100
项目联系人:张志腾
联系电话:19153678789
公司联系人:李新功
联系电话:0532-80991520
电子邮件:872634598@qq.com
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8日
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投标保证金 | 计划交货期 | 送货 地点 |
1
| 01
| 湿拌
砂浆
| m3
| 4000
|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证书。
3.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报价人必须有两条或两条以上的生产线。
4.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5.有充足的检验合格的专业供应设备。
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有近3年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产品的业绩。
7.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
300元
|
2万
| 2021.5
| 青特西山项目
|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付款条款:货款按月支付。每月20日双方进行当月材料供应数量的对账核算,乙方于当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至上月双方核算金额的60%,供货全部结束并完成结算后且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3个月内付至结算值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60日内无息付清。质量保证金支付不免除乙方对交付标的物质量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