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成都市青白江区和鑫社会服务中心 | 十五里社区环境整治服务采购项目 | 1、村道、公共场地、河堤的清扫保洁以及绿化带内白色垃圾捡拾。清扫保洁区域内包括道路两侧、岔道、边沟、绿化带(含可视范围50米内)无白色拉圾。各区域相交、交汇处清扫保洁作业必须向相邻区域延伸50米作业。 2、道路冲洗除尘和洒水作业,人行道、路沿石的冲洗。做到人行道地砖等无明显积尘、积泥、灰带、油渍、污垢等,还原道路本色。 3、市政环卫设施及其他“城市家具”(含隔离栏,公交站台等)的清洗。 4、“牛皮癣”的清除,应与物体立面保持原色,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果屑箱、金属桶点及垃圾房、垃圾收集点的消杀灭绳。 6、生活拉圾的收集清运(含无主垃圾等的清运);果屑箱、全属桶点、垃圾房以及垃圾收集点的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做到拉圾清运日产日清,无满溢现象,投放口周边整洁,无垃圾悬挂;箱(桶)体周围地面无撒落存留垃级、无陈旧油污、箱(桶)体无破损、无锈迹、无污垢、无污渍、外观干净整洁。 7、临时环境卫生突击,临时人员的安排及工资津贴发放等服务内容。 | 1、聘请23名环境整治人员,工作地点十五里社区管辖范围内。环境整治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和管理;对安排的工作用心完成,不推诿扯皮,做到有责任心,对不服从安排的人员将予以辞退; 2、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工作场所闲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6:30; 3、环境整治人员必须每天对负责片区垃圾进行清理和收集;对指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于指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人员,三次以上予以辞退; 4、环境整治人员如有事请假,需同时向服务中心进行报告,并提供书面请假条。不报告视为旷工,旷工将予以辞退。 5、服从我社区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6、在十五里社区居民集中居住区及院落张贴中心服务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以方便辖区内居民监督。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1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