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江苏新华书店储运中心二号仓库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1-03-09 |
详细内容:
|
本公告受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2021-03-0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泰州新华书店储运中心二号仓库工程施工;,所属区域:江苏-泰州-泰兴,所属行业分类:仓库,采购业主: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3212832007270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新华书店储运中心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3212832007270001 | 项目名称 | 新华书店储运中心 | 标段编号 | 3212832007270001-BD-001; | 标段名称 | 新华书店储运中心二号仓库工程施工; | 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3月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3月13日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 新华书店储运中心
| 项目编号
| 3212832007270001
| 招标人名称
| 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自筹
| 项目规模
| 用地10亩,新建6600平方米仓库及配套用房
| 建设地点
| 泰兴市金城路东侧、根思路北侧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3月8日 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3月13日 0:00
| 标段具体信息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本 标 段计划工期
| 3212832007270001-BD-001
| 新华书店储运中心二号仓库工程施工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土建工程)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土建、安装等工程施工 | 388.00
| 157天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083.92m2(其中二号仓库902.09m2,消防水池泵房181.83m2);结构层次:二号仓库:单层层高9m、18m跨大型屋面板;消防水池泵房:最大埋深-4.95m;工程造价约388万元。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的10%,以后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每月末在对承包人本月已完工程量报告进行审核后付当月已完合同工程量价款的70%,余款除留3%的质保金外在取得审计报告后按审计价结清。每次付款时须经监理方、造价控制方和建设方代表签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工程已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扫描上传, 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 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 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 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8日 0:00至2021年3月13日 0:00,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8日 0:00至2021年3月13日 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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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12832007270001-BD-001)新华书店储运中心二号仓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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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兴市济川路1号
| 地址
| 江苏省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文昌东路62号)
| 电话
| 13905265628
| 电话
| 0523-87766517
| 传真
| | 传真
| | 联系人
| 孙志勇
| 联系人
| 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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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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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 。 | 特殊公告[0]
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 新华书店储运中心
| 项目编号
| 3212832007270001
| 招标人名称
| 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自筹
| 项目规模
| 用地10亩,新建6600平方米仓库及配套用房
| 建设地点
| 泰兴市金城路东侧、根思路北侧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3月8日 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3月13日 0:00
| 标段具体信息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本 标 段计划工期
| 3212832007270001-BD-001
| 新华书店储运中心二号仓库工程施工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土建工程)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土建、安装等工程施工 | 388.00
| 157天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083.92m2(其中二号仓库902.09m2,消防水池泵房181.83m2);结构层次:二号仓库:单层层高9m、18m跨大型屋面板;消防水池泵房:最大埋深-4.95m;工程造价约388万元。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的10%,以后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每月末在对承包人本月已完工程量报告进行审核后付当月已完合同工程量价款的70%,余款除留3%的质保金外在取得审计报告后按审计价结清。每次付款时须经监理方、造价控制方和建设方代表签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工程已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扫描上传, 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 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 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 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8日 0:00至2021年3月13日 0:00,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8日 0:00至2021年3月13日 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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