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直属人防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I1301000075029391001G01,
南宫市直属人防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宫市直属人防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已由 南宫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南宫市直属人防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审批投资审字[2020]48 号、南宫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南宫市直属人防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审批投资审字[2020]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宫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南宫市财政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专户,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宫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6872.31平方米。其中:人防部分建筑面积6668.31平方米,平时使用功能为地下车库,设置车位187个,设置柴油移动电站一座及相应配套设施。人防工程顶板覆土1.4-2.5米,层高4.2米,结构形式为梁板结构,基础形式为筏板,工程类别为乙类,战时功能为二等人员掩蔽部和物资库,防化级别二等人员掩蔽部为丙级,物资库为丁级,抗力级别均为常6级,平时兼顾应急避难场所,总掩蔽人数1122人,总掩蔽物资7580立方米。
待工程建设后,恢复地面设施(包括公厕1座,建筑面积204平方米、设置120个停车位及硬化、绿化、亮化、给排水、强电、弱电、消防、监控等市政配套设施)。
2.2计划工期:312日历天。
2.3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及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资质条件:具备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经国家人防主管部门组织的人防工程监理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冀建市【2011】552号配备
3.1.4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
2、外省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查询)。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09 00:00至2021-03-1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30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宫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圣拓(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宫市 | 地址: | 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19号天山工业科技园D座1106室 |
邮编: |
05575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周世明
| 联系人: | 唐丽云 |
电话: |
0319-5058123
| 电话: | 0311-67591669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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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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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ebeistzj@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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