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号:(招)2021030300022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第1标段钢弹簧浮置板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TLGCW2021-02(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第1标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福州4号线轨道项目部”),项目业主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第1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钢弹簧浮置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福州市轨道交通 4 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半洲站(原橘园站),终于帝封江站。本项目部负责段自半洲站(原橘园站)~光明港站(原远洋路站)(不含),共15站15区、三角池站(原岳峰镇北站)与轨道交通3号线的联络线、洪塘停车场轨道施工。
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2020 年 12 月 30 日,计划完工日期:2022 年 3 月 30 日。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第1标段项目经理部物资招标采购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②生产能力、业绩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60km以上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工业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业绩要求:近3年须具有国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不含有轨电车)工程项目供货业绩,且评价良好(需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已开工或开通的项目还需提供用户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③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2000万以上,出具近3年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④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必须提供相应投标产品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具有近三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因质量原因被相关建设单位或部门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申报。
⑤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⑥投标人近3年不得存在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分)公司及所属项目进行诉讼的情况,不得存在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所有工程用户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未被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质量通报、停产整改处罚等情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5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6投标单位提供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以及第三方委外检测报告。委外检测投标单位应根据规范、设计文件、用户需求书以及发包人要求,对所有材料进行取样送检,取样送检必须在监理见证下进行,试验检验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3.7投标单位应承担设计咨询费包含但不仅限于图纸及模具费用。
3.8招标单位进行厂验过程中发现投标单位材料不合格、投标单位有二次转包行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03日至2021年03月07日,每日09:0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5.3发售方式:招标文件仅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03月07日17: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发至邮箱593127148@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逾期未发送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5.4投标人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将标书款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招标人收到汇款信息并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户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2011010193300072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银行联行号:103100000018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福州地铁4号线项目部标书款(招标编号 TLGCW2021-02及包件号**)。
5.5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招标文件售价:GTH01包件:500元/包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GTH01包件已交过标书费用的无须再次缴纳。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03月23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23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兴源路西口东润建设院内铁路工程公司二楼会议室。如受地区疫情防控政策影响改变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开标方式,招标人将以“招标文件补遗公告”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线下同时开标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23日09时00分;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网站(http://www.{wz_now)、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发布。
8.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第1标段项目部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横屿路保利香槟国际
联 系 人:武伟 季小霞
电 话:15092224812 186268585129.附件
附件1: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第1标段物资招标采购一览表
附件2:投标申请表
附件1:附件1: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第1标段物资招标采购一览表.doc附件2:附件2:投标申请表.doc附件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第一标段钢弹簧浮置板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定稿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