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 | 最终报价:1468000(元) | 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 |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20楼 |
2 | 最终报价:1243200(元) | 国家海洋局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海洋局温州海洋预报台) | 浙江省温州市新安江路2号 |
3 | 最终报价:620000(元) | 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体)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春园路188号6幢301 |
4 | 最终报价:485000(元) | 浙江鼎清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 金色西溪商务中心5号楼301室-1 |
5 | 最终报价:405000(元) | 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 临城街道体育路28号 |
6 | 最终报价:435000(元) | 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国家海洋局东海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体) | 温州市瓯海区 |
7 | 最终报价:387000(元) | 温州大学、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联合体) | 温州市高教园区(瓯海区茶山镇) |
8 | 最终报价:350000(元) | 浙江大学 | 杭州市西湖区 |
9 | 最终报价:180000(元) | 国家海洋局东海预报中心、浙江博绘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168号 |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