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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江宁区工挂2021第3号)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江宁区工挂2021第3号)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2-25
详细内容: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江宁区工挂[2021]第3号

经江宁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7(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NO.江宁2021GY02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滨湖东路以东、创新大道以北(S0d022-17-07-1) 19659.93 其它
科研用地
0.80<容积率≤2.50 建筑密度≤35% 30%≤绿化率 50 114 567 20(万元)
NO.江宁2021GY03 江宁区秣陵街道苏源大道以东、阳山河路以南地块(S0d061-01-06-1) 29568.52 其它
科研用地
0.80<容积率≤3.50 建筑密度≤40% 25%≤绿化率 50 982 4909 50(万元)
NO.江宁2021GY04 南京市江宁区高新区玉衡路以北、知行路以西地块(S0e010-13-04) 34453.55 其它
科研用地
0.80≤容积率≤1.50 建筑密度≤35% 30%≤绿化率 50 1143 5715 100(万元)
NO.江宁2021GY05 南京市江宁区空港开发区信诚大道以南、坤宁路以东地块(NJNBh030-01-004) 92572.66 其它
仓储用地
1.13<容积率≤1.50 建筑密度≤55% 10%≤绿化率 50 1278 6388 100(万元)
NO.江宁2021GY06 南京市江宁区望舒路以西、鹏程路以北地块 26721.04 工业
工业用地
1.20≤容积率≤2 建筑密度≤50% 15%≤绿化率 50 321 1604 20(万元)
NO.江宁2021GY07 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飞鹰路以南、瑞风路以东地块(NJNBf020-04-010) 48820.38 工业
工业用地
1.03≤容积率≤2 建筑密度≤50% 20%≤绿化率 50 586 2930 50(万元)
NO.江宁2021GY08 南京市江宁区高新区天印大道以东、科宁路以南(S0c030-10-11/12) 34059.20 工业
工业用地
1.20≤容积率≤1.60 建筑密度≤35% 25%≤绿化率 50 430 2146 50(万元)


1、宗地编号:NO.江宁2021GY02



建设内容:科教用地(科技研发)



投资强度:1622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2、宗地编号:NO.江宁2021GY03



建设内容:科教用地(科技研发)



投资强度:24395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3、宗地编号:NO.江宁2021GY04



建设内容:科教用地(科技研发)



投资强度:28425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4、宗地编号:NO.江宁2021GY05



建设内容:仓储用地



投资强度:76373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5、宗地编号:NO.江宁2021GY06



建设内容:专用设备制造业



投资强度:22045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6、宗地编号:NO.江宁2021GY07



建设内容: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



投资强度:40277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7、宗地编号:NO.江宁2021GY08



建设内容:专用设备制造业



投资强度:281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江宁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如需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02月26日至2021年03月17日,到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200号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江宁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03月18日起至2021年03月27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27日10时。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200号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NO.江宁2021GY02



报名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3月27日 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3月27日 10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3月18日9时 至2021年03月29日10时。

2、宗地编号:NO.江宁2021GY03



报名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3月27日 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3月27日 10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3月18日9时 至2021年03月29日10时。

3、宗地编号:NO.江宁2021GY04



报名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3月27日 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3月27日 10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3月18日9时 至2021年03月29日10时。

4、宗地编号:NO.江宁2021GY05



报名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3月27日 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3月27日 10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3月18日9时 至2021年03月29日10时。

5、宗地编号:NO.江宁2021GY06



报名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3月27日 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3月27日 10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3月18日9时 至2021年03月29日10时。

6、宗地编号:NO.江宁2021GY07



报名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3月27日 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3月27日 10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3月18日9时 至2021年03月29日10时。

7、宗地编号:NO.江宁2021GY08



报名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3月27日 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3月27日 10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3月18日9时 至2021年03月29日10时。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及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NO.江宁2021GY02: (1)该地块经江宁区政府确认为自用型科技研发用地,受让方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和分割抵押。(2)受让方须为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3)土地出让年期:50年。

NO.江宁2021GY03: (1)该地块经江宁区政府确认为自用型科技研发用地,受让方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和分割抵押。(2)该项目为高新园区国有平台建设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新建项目,可配建不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15%的商业服务、文化体育、人才公寓等配套服务设施,配套服务设施用地按主用途的供地方式、供地价格同步办理用地手续,并按主用途办理不动产登记,配套服务设施不得转让、销售。(3)该地块不得股权转让。(4)在取得南侧相邻地块受让人同意的情况下,该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可与南侧相邻地块整体设计,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可整体核算。(5)土地出让年期:50年。

NO.江宁2021GY04: (1)项目建成后,科教用地(科技研发)土地及地上所建房产,允许分割转让、销售的比例不得超过30%,且最小分割销售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分割转让、销售对象需经符合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分割转让、销售对象需为符合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科技研发企业或机构,不得转让、销售给个人。(2)科研建筑高度不得低于24米。(3)土地出让年期:50年。

NO.江宁2021GY05: (1)该地块土地及所建房屋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销售。(2)应预留1个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条件,具体要求由用地单位会商南京市铁塔公司确定。(3)根据苏文物保[2021]46号,对保存较好的1处古代窑址采取合适的措施予以保护。(4)土地出让年期:50年。

NO.江宁2021GY06: (1)该地块为带规划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须按已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2)该地块土地及所建房屋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销售。(3)土地出让年期:50年。

NO.江宁2021GY07: (1)该地块为带规划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须按已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2)该地块土地及所建房屋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销售。(3)根据生产工艺要求,该地块建筑密度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55%,局部建筑高度可突破,但不可超过60米。(4)土地出让年期:50年。

NO.江宁2021GY08: (1)该地块为带规划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须按已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2)该地块土地及所建房屋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销售。(3)该地块带建筑物挂牌,地块内建筑物面积14976.12平方米,评估总价值2924.7650万元。竞得人竞得该地块后,须向江宁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账户缴纳建筑物评估价款。(4)土地出让年期:50年。

竞买人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政府、园区(街道)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200号1102室



联 系 人:刘勇



联系电话:(025)5276805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2021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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