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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南越王宫博物馆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南汉宫殿和水井遗迹本体保护工程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南越王宫博物馆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南汉宫殿和水井遗迹本体保护工程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2-24
详细内容:
南越王宫博物馆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南汉宫殿和水井遗迹本体保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2月23日 19:50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南汉宫殿和水井遗迹本体保护工程品目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采购单位南越王宫博物馆行政区域越秀区公告时间2021年02月23日 19:5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2月24日至2021年03月15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黄埔大道中124号福金莲花园金辉阁2405室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7日 09:30开标地点广州黄埔大道中124号福金莲花园金辉阁2405室预算金额¥963.3172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先生项目联系电话020-83896559采购单位南越王宫博物馆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316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020-83896559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建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中124号福金莲金辉阁2405房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汪小姐;18825171119附件:附件1用户需求书.docx附件22021-2-23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南汉宫殿和水井遗迹本体保护工程-采购文件(修改)(定稿).doc



项目概况 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南汉宫殿和水井遗迹本体保护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黄埔大道中124号福金莲花园金辉阁24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JH20210223 项目名称: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南汉宫殿和水井遗迹本体保护工程 预算金额:963.317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3.317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第一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述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南汉宫殿和水井遗迹本体保护工程共分为五期,2019年度已进行第一期工作。本次针对第二至第五期进行招标。其中2021年度进行本项目的第二期。项目第一期已选取的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南汉宫殿和水井文化三个覆罩露明展示区域内病害较为严重的局部区域进行保护及研究,其周边文物的也需进行保护与研究。本项目为第二至第五期主要包含试验取样分析、本体保护试验、本体保护研究、遗址本体保护工程等,并对第一期工作进行跟踪研究。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用户需求书中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如有缺漏,则投标无效。二、工作要求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南汉宫殿和水井遗迹本体保护工程设计方案》及其相应图纸已编制完成,并获广东省文物局审批原则同意。整体项目计划分为五期,本项目为第二至第五期,包含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南汉宫殿和水井文化展示区三个覆罩照露明展示区域的土质、石质、砖质、木质文物。项目分为三大部分:(一)试验取样分析、本体保护试验(二)本体保护研究(三)遗址本体保护工程(含场地整理和微环境控制)。不含2019年度已进行第一期工作,本项目二期及后续各期计划总投入约为1014.1万元(其中工程费9633172.00元),其中2021年进行的是第二期,该期项目总投资为:469.83万元(其中工程费4462940.89元)。鉴于该项目的资金分年度划拨,采购人有权根据资金的下达情况对后续各期的合同金额、项目实施内容、进度计划和周期要求作相应调整,并签订当期补充协议。2、项目总体要求:(1)★投标人如获中标资格,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人关于本项目的无论口头或书面形式的任何信息仅供投标人参考并仅用于协助投标人制定方案或准备投标文件,采购人不对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声明或保证;且不承担因对该等信息的依赖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损害或费用等任何责任。(3)请注意本《用户需求书》中的信息仅做本项目招标之用,以协助投标人了解项目内容,可能未能体现最终的用户需求。用户需求可能在招标过程中不断进行增补,并可能在签署合同之前的谈判中扩大用户需求。因此,投标人应了解,所有的信息在项目正式运作开始前都处于接受分析、审查、改进和更新的状态。(4)为确保投标人对项目的重点、难点的深入了解,为保证项目的有效实施,投标人如有需要可委派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到项目现场进行勘察(因项目所在地所在地为文物保护场所,为保证项目现场的安全性,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现定于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间的每周二、周三、周四的工作时间内可进行现场勘察,投标人需提前1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出勘察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由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已办理投标报名的证明原件进入项目现场,并由采购人出具项目现场勘察证明,该证明的原件需装订入投标文件内)。(5)★如投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现场通知后1小时内提供详细的报价成本分析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等书面说明(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成本、项目实施成本、税费、利润等的详细说明),投标人如未能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资料或评审委员会认为其报价成本分析不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承接本项目的中标人被视为承认本需求书所有条款,并按本需求书规定的条款完成工作。3、技术服务要求(1)项目服务内容本项目计划分为五期,本次第二至第五期。包含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南汉宫殿和水井文化展示区三个覆罩照露明展示区域的土质、石质、砖质、木质文物的保护与保护研究。所有工作内容、试验、研究均须遵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南汉宫殿和水井遗迹本体保护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各期具体工作内容以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试验取样分析、本体保护试验按照《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南汉宫殿和水井遗迹本体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要求对遗址本体进行试验取样分析;分别按土质文物、石质文物、砖瓦陶质文物、木质文物等材质分别进行本体试验。其中需在现场就近进行试验操作的,中标单位需在现场指定区域设立临时实验室,实验过程中废水、废气、废物处理须符合要求。内容包含下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内容或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试验取样分析 1 试验取样分析 现场取样 样 168.00 2 取样技术费 取样技术费(需要高级研究员及实验员)包含4期工程效果检测所需取样 工日 180.00 3 样品运输 样品运输 批 48.00 土质文物本体试验 4 显微微观 显微微观 次 140.00 5 TDS TDS 次 48.00 6 电导率 电导率 次 48.00 7 PH值 PH值 次 48.00 8 霉菌鉴定 霉菌鉴定 次 12.00 9 色差检测 色差检测 次 96.00 10 表面硬度 表面硬度 次 36.00 11 超声波检测 超声波检测 次 12.00 12 红外热成像 红外热成像 次 48.00 13 含水率 显微微观 次 24.00 14 土质文物试验评估报告 土质文物已完工程长期效果检测与评估(包含4期工程) 项 1.00 15 盐析病害治理实施工程研究 土质文物盐析病害治理前后效果评估(小、中范围) 项 1.00 16 微生物治理实施工程研究 对土质文物表面的藻类等微生物进行治理,对治理效果进行长期评估(小、中范围) 项 1.00 17 霉菌类治理实施工程研究 霉菌培养检测,并对小中范围霉菌治理效果进行长期跟踪检测与效果评估 项 1.00 18 渗透加固实施工程研究 小、中范围土质文物渗透加固实施研究,并对渗透加固后的微观、色差、强度进行长期跟踪检测与效果评估。 项 1.00 19 裂隙修复实施工程研究 对不同宽度裂隙进行小、中范围工程实施,对修复效果进行长期检测与效果评估。 项 1.00 20 粘接实施工程研究 对剥落土块进行原位粘接小、中范围实施研究,对粘接后效果进行长期跟踪检测与效果评估。 项 1.00 石质文物本体试验 21 显微微观 显微微观 次 140.00 22 TDS TDS 次 96.00 23 电导率 电导率 次 96.00 24 PH值 PH值 次 48.00 25 回弹仪 回弹仪 次 6.00 26 色差检测 色差检测 次 48.00 27 表面硬度 表面硬度 次 60.00 28 超声波检测 超声波检测 次 36.00 29 红外热成像 红外热成像 次 72.00 30 光泽度 显微微观 次 24.00 31 石质文物试验评估报告 石质文物已完工程长期效果检测与评估(包含4期工程) 项 1.00 32 藻类治理实施工程研究 对石质文物表面藻类进行小、中范围实施研究,对杀藻效果进行长期跟踪检测和效果评估 项 1.00 33 脱盐工程实施研究研究(针对砂岩和次火山岩) 针对砂岩和次火山岩实施小、中范围脱盐保护,对脱盐效果进行长期跟踪检测 项 1.00 34 现场渗透加固工程实施研究(针对砂岩) 针对砂岩进行小、中范围渗透加固工程实施,并对渗透加固前后的效果进行长期跟踪检测与评估。 项 1.00 35 裂隙灌浆工程实施研究(针对石灰岩) 针对石灰岩进行小、中范围裂隙灌浆工程实施,对裂隙修补效果进行长期跟踪检测和评估 项 1.00 砖瓦陶质文物本体试验 36 显微微观 显微微观 次 144.00 37 TDS TDS 次 96.00 38 电导率 电导率 次 96.00 39 PH值 PH值 次 96.00 40 光泽度 光泽度 次 24.00 41 色差检测 色差检测 次 48.00 42 回弹仪 回弹仪 次 6.00 43 红外热成像 红外热成像 次 48.00 44 砖瓦陶质文物试验评估报告 砖瓦陶质文物已完工程长期效果检测与评估(包含4期工程) 项 1.00 45 脱盐工程实施研究(针对砖瓦和陶质) 对砖瓦陶质文物进行小、中范围脱盐保护实施,对脱盐效果进行长期跟踪检测和效果评估。 项 1.00 46 微生物治理实施工程研究 对砖瓦陶质文物表面微生物进行小、中范围杀藻保护,对微生物防治效果进行长期跟踪检测与评估。 项 1.00 47 原位粘接工程实施研究 对砖瓦陶质剥落病害进行小、中范围粘接保护,对粘接效果进行长期跟踪检测与评估 项 1.00 48 渗透加固实施工程研究 对砖瓦陶质文物进行小、中范围渗透加固保护,对渗透加固前后的效果进行长期跟踪检测和效果评估 项 1.00 49 粘接实施工程研究 对砖瓦陶质文物断裂病害进行小、中范围粘接保护,对粘接效果进行长期跟踪检测和效果评估 项 1.00 木质文物本体试验 50 显微微观 显微微观 次 192.00 51 TDS TDS 次 192.00 52 电导率 电导率 次 192.00 53 PH值 PH值 次 192.00 54 色差检测 色差检测 次 384.00 55 表面硬度 回弹仪 次 96.00 56 木质文物试验评估报告 木质文物已完成保护工程长期效果检测与评估(包含4期工程) 项 1.00 57 不可移动木质文物遗址现场木质文物本体带盐渗透加固实施研究 不同加固材料对现场木质文物本体进行带盐加固实施研究,对渗透加固前后外观、尺寸、质量、硬度和颜色变化等进行长期检测和效果评估。 项 1.00 58 不可移动木质文物杀霉防腐保护工程实施研究 木质文物现场霉菌、防腐蚀材料对比实施、霉菌培养、木质强度提高保护工程实施研究 项 1.00 59 可搬迁木质文物脱盐工程实施研究 木质文物打包、搬迁、去离子水浸泡脱盐、超声波、倍半碳酸钠浸泡液不同脱盐工艺对比实施研究 项 1.00 60 可搬迁木质文物脱水加固工程研究 木质文物浸泡脱水加固、喷淋脱水加固、不同PEG复配液渗透工程研究 项 1.00 61 可搬迁木质文物防霉治理工程实施研究 木质文物局部、整体霉菌采集、培养、治理材料工程实施研究 项 1.00 62 可搬迁木质文物密封保护工程效果研究 实验室开展可搬迁木质文物密封保护效果研究 项 1.00 2)本体保护研究按照《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南汉宫殿和水井遗迹本体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要求完成如下工作:遗址整体保护效果后续跟踪研究、盐类病害的发展速率及影响程度研究、微环境与土质文物劣化影响机理研究、遗址毛细水上升高度研究、微环境与木质文物劣化影响机理研究。内容包含下表: 研究项目 63 遗址整体保护效果后续跟踪研究 土质、砖瓦陶、石质、木质保护效果现场检测与分析 项 1.00 64 盐类病害的发展速率及影响程度研究 保护前后土质、砖类表面泛盐定期采集取样分析 项 1.00 65 微环境与土质文物劣化影响机理研究 地下水位、空气温湿度等环境因素对保护前后土质文物劣化分析与测试 项 1.00 66 遗址毛细水上升高度分析研究 模拟现场微环境、采用毛细水模拟仪器分析对土体含水率影响 项 1.00 67 微环境与木质文物劣化影响机理研究 地下水位、空气温湿度等环境因素对保护前后木质文物霉菌、强度、腐蚀等分析与测试 项 1.00 3)遗址本体保护工程按照《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南汉宫殿和水井遗迹本体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要求完成遗址本体保护工作和微环境调控。内容包含下表: 土遗址本体保护 68 场地整体清理 场地整体清理(包含吸尘器处理)5遍 m2 4587.68 微环境调控 69 调整空调机组的新风阀 调整空调机组的新风阀 项 1.00 70 增加VRV空调系统 增加VRV空调系统 台 2.00 71 排风机 排风机 项 1.00 (2)其中第二期包括: 序号 项目内容 内容或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试验取样分析 1 试验取样分析 现场取样 样 41 2 取样技术费 取样技术费(需要高级研究员及实验员) 工日 41 3 样品运输 样品运输 批 8 土质文物本体试验 4 显微微观 显微微观 次 110 5 TDS TDS 次 32 6 电导率 电导率 次 32 7 PH值 PH值 次 32 8 霉菌鉴定 霉菌鉴定 次 8 9 色差检测 色差检测 次 85 10 表面硬度 表面硬度 次 32 11 超声波检测 超声波检测 次 6 12 红外热成像 红外热成像 次 38 13 含水率 显微微观 次 12 14 土质文物试验评估报告 土质文物已完工程长期效果检测与评估(包含4期工程,本次为第2期) 项 1 15 盐析病害治理实施工程研究 盐析病害治理实施工程研究 项 1 16 微生物治理实施工程研究 微生物治理实施工程研究 项 1 17 霉菌类治理实施工程研究 霉菌类治理实施工程研究 项 1 18 渗透加固实施工程研究 渗透加固实施工程研究 项 1 19 裂隙修复实施工程研究 裂隙修复实施工程研究 项 1 20 粘接实施工程研究 粘接实施工程研究 项 1 石质文物本体试验 21 显微微观 显微微观 次 60 22 TDS TDS 次 30 23 电导率 电导率 次 30 24 PH值 PH值 次 30 25 回弹仪 回弹仪 次 2 26 色差检测 色差检测 次 18 27 表面硬度 表面硬度 次 30 28 超声波检测 超声波检测 次 14 29 红外热成像 红外热成像 次 18 30 光泽度 显微微观 次 18 31 石质文物试验评估报告 石质文物已完工程长期效果检测与评估(包含4期工程,本次为第2期) 项 1 32 藻类治理实施工程研究 藻类治理实施工程研究 项 1 33 脱盐工程实施研究研究(针对砂岩和次火山岩) 脱盐工程实施研究研究(针对砂岩和次火山岩) 项 1 34 现场渗透加固工程实施研究(针对砂岩) 现场渗透加固工程实施研究(针对砂岩) 项 1 35 裂隙灌浆工程实施研究(针对石灰岩) 裂隙灌浆工程实施研究(针对石灰岩) 项 1 砖瓦陶质文物本体试验 36 显微微观 显微微观 次 93 37 TDS TDS 次 49 38 电导率 电导率 次 49 39 PH值 PH值 次 49 40 光泽度 光泽度 次 12 41 色差检测 色差检测 次 12 42 回弹仪 回弹仪 次 2 43 红外热成像 红外热成像 次 12 44 砖瓦陶质文物试验评估报告 砖瓦陶质文物已完工程长期效果检测与评估(包含4期工程,本次为第2期) 项 1 45 脱盐工程实施研究(针对砖瓦和陶质) 脱盐工程实施研究(针对砖瓦和陶质) 项 1 46 微生物治理实施工程研究 微生物治理实施工程研究 项 1 47 原位粘接工程实施研究 原位粘接工程实施研究 项 1 48 渗透加固实施工程研究 渗透加固实施工程研究 项 1 49 粘接实施工程研究 粘接实施工程研究 项 1 南汉宫殿蝴蝶花纹砖保护前期研究(砖瓦陶质文物本体试验内的专项研究) 50 显微微观 显微微观 次 4 51 TDS TDS 次 4 52 电导率 电导率 次 4 53 PH值 PH值 次 4 54 光泽度 光泽度 次 4 55 色差检测 色差检测 次 4 56 回弹强度检测 回弹强度检测 次 2 57 原位粘接工程实施研究 局部微环境对蝴蝶花纹砖保存影响分析、原位粘接工程实施研究 项 1 58 脱盐工程实施研究 脱盐工程实施研究 项 1 59 微生物治理实施工程研究 微生物治理现场局部试验 项 1 60 渗透加固保护前期研究 渗透加固保护现场局部试验 项 1 61 粘接保护前期研究 粘接保护现场局部试验 项 1 62 南汉宫殿蝴蝶花纹砖保护前期研究报告 南汉宫殿蝴蝶花纹砖保护前期研究报告 项 1 木质文物本体试验 63 显微微观 显微微观 次 32 64 TDS TDS 次 28 65 电导率 电导率 次 28 66 PH值 PH值 次 28 67 色差检测 色差检测 次 50 68 表面硬度 回弹仪 次 19 69 试验评估报告 木质文物已完工程长期效果检测与评估(包含4期工程,本次为第2期) 项 1 70 不可移动木质文物遗址现场木质文物本体带盐渗透加固实施研究 不可移动木质文物遗址现场木质文物本体带盐渗透加固实施研究 项 1 71 不可移动木质文物杀霉防腐保护工程实施研究 不可移动木质文物杀霉防腐保护工程实施研究 项 1 72 可搬迁木质文物脱盐工程实施研究 可搬迁木质文物脱盐工程实施研究 项 1 73 可搬迁木质文物脱水加固工程研究 可搬迁木质文物脱水加固工程研究 项 1 74 可搬迁木质文物防霉治理工程实施研究 可搬迁木质文物防霉治理工程实施研究 项 1 曲流石渠木栏板保护前期研究(木质文物本体试验内的专项研究) 75 显微微观 显微微观 次 16 76 TDS TDS 次 16 77 电导率 电导率 次 16 78 PH值 PH值 次 16 79 色差检测 色差检测 次 16 80 表面硬度 表面硬度 次 16 81 保存现状与局部微环境分析评估 局部微环境对木栏板保存影响分析 项 1 82 杀霉防腐保护 杀霉防腐保护现场局部试验 项 1 83 脱水加固保护前期研究 脱水加固现场局部试验 项 1 84 曲流石渠木栏板保护前期研究报告 曲流石渠木栏板保护前期研究报告 项 1 研究项目 85 盐类病害的发展速率及影响程度研究 盐类病害的发展速率及影响程度研究 1 86 微环境与木质文物劣化影响机理研究 微环境与木质文物劣化影响机理研究 1 87 遗址毛细水上升高度分析研究 模拟现场微环境、采用毛细水模拟仪器分析对土体含水率影响 1 遗址本体保护工程 土遗址本体保护 88 场地整体清理 场地整体清理(包含吸尘器处理)5遍 m2 770.63 后续各期具体工作内容,按上级主管部门按年度下达的金额,在方案、图纸、总工程量清单的总要求下分期进行。(3)项目成果要求1)按时按期提交清单中涉及的各种材质的《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南汉宫殿和水井遗迹本体试验评估报告》和《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南汉宫殿和水井遗迹本体保护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验收。2)各项报告按各分期提交,最后一期时需提交相应的总报告。3)若该研究结论涉及修改原设计方案,则该研究报告须达到作为申报修改方案的材料的要求。4)项目完工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等各项竣工验收所需文件,项目按时通过竣工验收。5)上述资料均包含纸质版陆份与相应的电子版,其中纸质版具体份数在陆份基础上按业主实际需求要求补充提供。(4)知识产权1)投标人须确保在没有触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问题的前提下,方可在投标方案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第三方素材,否则,投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及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对于中标方案中涉及的他人所有的知识产权,中标人有义务获得许可,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采购人因此受到的损害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2)本项目的实验结果,研究报告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中标单位在未获得发包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得使用本项目的成果。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人员配备要求:(1)服务期内,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工作量及工期合理组建具有文物保护工作经验的团队,并确保不少于3名技术人员驻场工作。(2)项目要求配备项目责任工程师1名,具有相关管理经验。5、服务机构设置要求:(1)为保证项目实施及服务沟通的便捷性和及时性,中标人需承诺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在广州地区设立服务机构,服务机构须在工商部门注册,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常驻工作人员(承诺函格式自行草拟)(2)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中标人需进场服务,所有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及设备必须到位,若中标人未按本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提供人员及服务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须同时赔偿采购人因产生的一切损失6、质量保证及质量标准(1)中标人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本《用户需求书》要求。(2)中标人须尊重和服从采购人的领导和管理,很好地配合采购人的工作安排。(3)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用户需求书》中的内容拟定合同附件条款。(4)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为5年(自通过竣工验收会起算)。7、其他要求(1)所有未经采用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请自留备份文件。(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方案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研究方法与工作路线、实施方案及预期成果、进度计划及组织设计、人员和工期安排、设备配置、项目内容实施方案、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人员、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质量承诺、工作进度保证措施、工作进度计划、安全措施、工程量明细报价表等。(3)★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保养费用;自行承担派驻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的薪资报酬、加班费、相关保险费、税费及相关管理等费用。如发生事故或劳资纠纷,由投标人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均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与采购人无关。(4)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明确相关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密切协调和合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设计修改意见要及时予以修改、调整,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5)在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出席各种有关会议,签署会议记录文件。(6)中标人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付诸一切合理的谨慎和技能,以专业、及时和高效的方式提供服务范围中所规定的服务,并不得从事或允许他人从事任何行为,该等行为将对或可能会对采购人的声誉或荣誉产生不利影响。(7)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采购人均有权以任何方式使用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而无需另行征得该投标人同意,也无需向该投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8)后期资料整理部分:投标人需对已完成的工作提供完工实景图等资料的整理编辑,以备留作备案存档资料之用。项目过程中,中标单位应有专门资料员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9)项目产生的垃圾、废弃物由中标单位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处理。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基本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及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管理架构、运作机制、工作流程、信息反馈渠道、质量控制方式、应急预案等。(2)同类型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接并完成的文物保护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独立承接的业绩,同类项目指:包括是指古遗址、古墓葬类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养、保护工程等项目。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投标人须提供服务工作必须的物质装备计划情况。 服务期:(1)服务于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服务期:项目服务期限暂定4年,具体以上级部门资金拨付实际情况而定,本项目第二期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自然日内完工。 报价要求:(1)总价包干制。即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服务人员薪资福利、工具、设备、服务、税费及一切对本项目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不再支付任何供应商提出的费用。(2)本招标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最低要求,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服务方案。(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由中标人承担。4、付款方式及结算要求1、本项目分四期付款,每期办理四次支付手续。(1)2021年度进行的第二期:1)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期合同总额的40%作为本期的首期款;2)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期合同总额的40%;3)施工完成并提交完成研究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期合同总额的10%;4)通过阶段性专家验收会后支付至本期合同总额的100%,即本次支付本期合同总额的10%;(2)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款项时,需先向甲方提供当期请款函、当期等额正式发票及甲方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后续各期均按照当期上级财政最终批复的用于本项目使用的资金并参照第二期付款方式分次支付。各期金额按照工程量清单确定,并签订补充合同。结算财评后,支付至结算财评金额的100%,如结算财评金额低于合同金额,原支付金额中多出部分由施工方退回。并且以质保函的形式作为质保金,质保金为结算财评金额的3%。(4)因本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5)合同生效条款: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本采购文件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件》,签订合同生效条款。6、其他商务要求本项目各期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专家验收会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四、采购人配合条件投标人应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五、附件 图纸 通过财政预算评审的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规定。①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②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至投标截止日最近1个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成立不足6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清单及技术人员名单等相关证明材料)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6个月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必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文化遗址保护或古遗址古墓葬保护)。(4)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5)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如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必须由总公司委托或授权)(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7)本项目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4日 至 2021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黄埔大道中124号福金莲花园金辉阁2405室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黄埔大道中124号福金莲花园金辉阁24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越王宫博物馆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316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20-83896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建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大道中124号福金莲金辉阁2405房             联系方式:汪小姐;18825171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20-83896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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