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93558部队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93558部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选取1家副食品供应商,主要担负我单位灶房副食品供应,包括:蔬菜、肉及肉制品、禽蛋、水产、调味料、食用油、水果、牛奶、豆制品、杂粮等,供应周期1年。
2.2招标范围:副食品供应商选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供应商主营业务须包含副食品销售,并具有供应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所列全部副食品的能力(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20至2021-02-25,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10楼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食品经营许可证;
6.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3-12 09: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10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www.ccgp.gov.cn)、河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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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58部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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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地址:
| 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河北分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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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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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
|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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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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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
| 联系人:
| 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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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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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7999837、18131210201
| 电话:
| 0311-67302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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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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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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