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江华海螺、兴安海螺磷石膏需求,现拟对磷石膏进行招标,选定中标人,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采购渠道,现通过海螺物资阳光采购平台(登陆网址:ygcg.conch.cn)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粉状磷石膏。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标的数量和质量(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4、合同期限:2021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
5、交货时间:开标后,以中标方与江华海螺、兴安海螺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需提供货源地相关证明且资质符合要求(含环保备案材料)。
2、投标人需提供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良好的资信、财务状况及社会信誉。
3、投标时投标单位需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每投招标方一家子公司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如投两家子公司则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招标方子公司按中标总金额的3%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精确到万元,四舍五入取整),逾期未前来签订合同或是未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其在海螺水泥湖南区域、广西区域两年内的投标及合作资格。未取得供应权的投标单位待招标方书面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在阳光采购平台注册时上传(阳光采购平台网址:ygcg.conch.cn,建议用户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磷石膏稳定货源的相关证明需在报名的同时上传。
四、报价原则:
投标单位应能根据招标方要求,及时组织供货。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一切潜在影响因素(如公路治超、出厂价格调整等),合理报价。
五、开、评标原则:
1、未按招标规定交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交纳或从个人账户转交投标保证金,按废标处理。
2、进行投标报价汇总对比分析,以综合除税到厂价作为最终定价标准,原则上依据投标人所报除税单价最低确定预中标单位。供货量分配原则为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排足供货量,排足后剩余计划再排足报价次最低价供应商,以此类推,排完供货计划为止。
六、经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根据提供的账号,在规定时间内登入海螺阳光采购平台进行报价(投标)。
七、公示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8:00至2021年3月3日8:00;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1年3月3日8:00至2021年3月5日8:00;
标书发售时间为2020年3月5日8:00至2020年3月10日8:00;
投标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8:00至2020年3月25日9:30;
开标时间:2020年3月25日9:30;
开标地点: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八、保证金缴纳信息: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江华支行
银行帐号:4300 1580 0710 5250 1781
税号:91431129565934214M
备注:投标单位于2020年3月25日9:30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账户汇至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拒绝现金(投标单位在海螺阳光采购平台报名并通过审核后,即可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18974658260 郭先生15607753966 鲁先生 13907464484
联系电话:0746-2320629
传真:0746-2319226
邮箱地址:jhhl_gyc@163.com
十、监督电话
任何投标渠道如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请致电供应部投诉电话,联系方式:0553-2598265,联系人:王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