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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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阜康市第三小学基础教育附属设施及设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经由阜发改投资[2019]2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康市教育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阜康市第三小学基础教育附属设施及设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854.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康市
2.工程规模:一、新建教学楼1栋;运动场、篮球场、轮滑场、跆拳道馆维修改造;秋实楼维修改造;校园广播及监控系统配置;厕所维修改造;桃李楼前、后小广场活动区硬化绿化区维修提升;新建门卫室值班人员就寝室及生活用房;春华楼维修改造;崇美楼、学生宿舍楼、食堂外墙粉刷;新建风雨操场一个。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FKS202102092750010203001
阜康市第三小学基础教育附属设施及设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一、新建教学楼1栋;运动场、篮球场、轮滑场、跆拳道馆维修改造;秋实楼维修改造;校园广播及监控系统配置;厕所维修改造;桃李楼前、后小广场活动区硬化绿化区维修提升;新建门卫室值班人员就寝室及生活用房;春华楼维修改造;崇美楼、学生宿舍楼、食堂外墙粉刷;新建风雨操场一个。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过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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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1)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能力,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①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2)施工资质须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具有1类似设计业绩(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1项类似业绩;(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表)4、投标人设计方具有2项类似设计业绩(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投标人施工方具有2项类似业绩;(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表)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牵头人),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事项。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2月10日至2021年03月03日,每日上午15:30至,下午至11:3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五、其他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昌吉网网上、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康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鼎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中央公园小区S2栋23层03号房室
邮编:
邮编:
830000
联系人:
汪江
联系人:
胡程宇
电话:
18196128593
电话:
1809769566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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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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