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委托发布,2021-02-03,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深圳宝城小学部分建筑物及教科院拆除重建工程勘察、可研及设计,所属区域:广东-深圳-宝安区,所属行业分类:拆除,招标代理:深圳市锦绣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招标编号:2020-440306-47-01-01679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宝城小学部分建筑物及教科院拆除重建工程
项目编号:2020-440306-47-01-016794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宝城小学部分建筑物及教科院拆除重建工程(勘察、可研及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020-440306-47-01-016794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宝城小学部分建筑物及教科院拆除重建工程(勘察、可研及设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2021-02-03 09:00 至 2021-03-08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1-02-26 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1-03-03 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经办人:杨旖旎
办公电话:29994449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锦绣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彭翔
办公电话:29952816、1363169861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020-440306-47-01-016794001001
标段名称:宝城小学部分建筑物及教科院拆除重建工程(勘察、可研及设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3-08 18:00
招标部分估价:916.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及优化(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含设计调整)、施工图设计以及现场施工配合等阶段的相关设计服务。 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量、土壤氡浓度检测、地下管线探测、地质灾害评估、施工基准控制点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等工作。 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批复情况调整工作内容,最终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和合同为准。
招标范围:无
主要投标成果:无
计划总投资:29733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无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龙井二路112号和前进一路57号,拟在学校及教科院用地面积17341.59㎡范围内按照48班/2160学位小学办学规模进行拆除重建,其中拆除现状建筑面积约7168㎡,新建建筑面积约35223㎡(含教科院1416㎡),改造建筑面积约8855㎡。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原有建筑、新建教学楼及教师宿舍楼,并对保留建筑物进行改造,同步建设完善室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973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43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646万元,预备费2703万元。最终以概算批复为准。
企业资质要求:
无
其他资质:企业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设计单位)委派。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一项近5年内承担学校方案设计(含方案设计的一体化设计招标)的业绩,业绩规模不限。
其他:企业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设计单位)委派。 1、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3、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宜的通知》深建市场〔2018〕25号要求,招标人查询到中标候选人法人或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