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阳春市圭岗学校 |
行政区域 | 阳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03日 18:2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2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2月0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黎玉玲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2-2293222 |
采购单位 | 阳春市圭岗学校 |
采购单位地址 | 阳春市圭岗镇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94790172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海新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623号二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662-229322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计划备案号:441781-2021-001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X2021ZB0126GK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本项目无特定资格要求,删除招标公告中的特定资格要求。
更正内容:删除招标公告中的特定资格要求“(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①提供2019年年度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 2020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2月3日2021年02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a)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盖投标人红色公章。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同时提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
名称:阳春市圭岗学校
地址:阳春市圭岗镇
联系方式:1379479017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海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623号二楼
联系方式:0662-2293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玉玲
电话:0662-2293222
广东海新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