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号:(招)2021020300023
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2021~2022年山东区域彩钢板房、箱房集中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JG-SD-2021-026)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授权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代管的所辖济南、青岛、日照、烟台、潍坊、淄博、临沂、菏泽等地区范围内彩钢板房、箱房集中招标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收货人为所辖各项目部,货款由各项目部支付,本次集中招标采购已具备条件,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确定成交之日起一年内, 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授权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代管的所辖济南、青岛、日照、烟台、潍坊、淄博、临沂、菏泽等地区项目(招标人认为需要另行单独采购的项目除外)的彩钢板房、箱房集中招标采购。
2.2本次招标的数量及包件划分、付款方式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注册: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也称)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并通过审核。
4.2响应: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http://www.crecgec.com/forum.php?mod=forumdisplay&fid=96&filter=typeid&typeid=101)。
4.3购买招标文件:注册、响应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3月12日,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汇款账户: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青岛高科园支行
银行账号:3803027119200167297
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地区彩钢板房、箱房标书款、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464597533@qq.com),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报价、上传标书”等工作。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只提供收据,不开具发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线下同时开标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并在规定的时间至开标地点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书面递交时间为2021年3月13日9:00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3日9:00之前 。地点为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79号华沃大厦一楼109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1年3月13日9:00
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79号华沃大厦一楼109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及{本网站(www.{wz_now)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海尔路182-8号半岛国际大厦六楼
联 系 人:王鹏 李新功
电 话: 17865191283 13589267418 0532-80991520(招标采购部)
电子邮件:464597533@qq.com
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0日
附件: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号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投标保证金 | 计划交货期 | 送货地点 |
1
| 彩钢板房
| BF-01
| 1批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招标物资加工制作安装经验的生产商、经销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所代理品牌生产厂家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以上;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证书。
3.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5.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有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主要人员的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7.有充足的检验合格的专业供应设备。
8.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有近3年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产品的业绩。
9.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 300元 | 5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分批供应
| 济南、聊城、德州、滨州、济宁、泰安、菏泽地区及周边 |
BF-02
| 1批
|
BF-03
| 1批
|
2
| 彩钢板房
| BF-04
| 1批
| 青岛、潍坊、东营、烟台淄博、威海地区及周边
|
BF-05
| 1批
|
BF-06
| 1批
|
BF-07
| 1批
|
3
| 彩钢板房
| BF-08
| 1批
| 日照、临沂地区及周边
|
BF-09
| 1批
|
4
| 彩钢板房
| BF-10
| 1批
| 枣庄、徐州地区及周边
|
BF-11
| 1批
|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付款条款:供货安装全部完成并经买受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及时办理核算,核算完成后且出卖方向买受方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5个月内付至核算总金额的60%,10个月内付至核算总金额的95%,余款5%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无息付清。质量保证金支付不免除乙方对交付标的物质量保证责任。
序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号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投标保证金 | 计划交货期 | 送货地点 |
1
| 箱房
| XF-01
| 1批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招标物资加工制作安装经验的生产商、经销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所代理品牌生产厂家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以上;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证书。
3.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5.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有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主要人员的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7.有充足的检验合格的专业供应设备。
8.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有近3年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产品的业绩。
9.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 300元 | 5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分批供应
| 济南、聊城、德州、滨州、济宁、泰安、菏泽地区及周边 |
XF-02
| 1批
|
XF-03
| 1批
|
2
| 箱房
| XF-04
| 1批
| 青岛、潍坊、东营、烟台淄博、威海地区及周边
|
XF-05
| 1批
|
XF-06
| 1批
|
XF-07
| 1批
|
3
| 箱房
| XF-08
| 1批
| 日照、临沂地区及周边
|
XF-09
| 1批
|
4
| 箱房
| XF-10
| 1批
| 枣庄、徐州地区及周边
|
XF-11
| 1批
|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付款条款:供货安装全部完成并经买受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及时办理核算,核算完成后且出卖方向买受方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5个月内付至核算总金额的60%,10个月内付至核算总金额的95%,余款5%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无息付清。质量保证金支付不免除乙方对交付标的物质量保证责任。
本次彩钢板房、箱房招标各划分十一个包件,彩钢板房与箱房兼投兼中,投标单位单自愿选择地区进行投标,但同一个地区所有包件须全投,否则只投一个包件或部分包件视作废标。
标书费用22个包件共计300元,投标保证金伍万元,若与我司有合作并有欠款的可以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申请免交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