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黄家垅特色侗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一期)EPC
1、招标条件新晃侗族自治县黄家垅特色侗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一期)EPC已由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晃发改〔2020〕1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20-431227-78-01-062164,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新晃侗族自治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怀建监招HJJZ-2101
2.2项目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黄家垅特色侗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一期)EPC
2.3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新晃侗族自治县,隶属于湖南省怀化市,位于湘西中低山丘陵西部,西接云贵高原东连芷江,西南北三面与贵州毗邻。。
2.4建设规模:景观铺装、园路及湿地工程(57548.30㎡,含景观铺装、园林绿化、电气、给排水、管理中心及管理分站、画眉廊、听涛廊、景观桥建设);道路工程(41334.00㎡,含机械土石方、道路、挡土墙、排水、交通设施、桥涵),本次招标金额为4999.38万元。
2.5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65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为300日历天(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日止)。
2.6质量要求:设计文件内容应满足项目功能需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2013)版》,并通过发包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现行国家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8招标范围:建设规模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总承包的设计应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服务。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5拟任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招标时只要求配备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承诺中标后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到位)。施工项目主要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证明要求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同时,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6投标人的关键岗位(设计、施工)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或投标人(设计企业)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7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由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需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07。
5.2 CA办理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登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办理。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5日;每天8:30-12:00,14:30-17:3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逾期不予受理);自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登陆并在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5.5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形式
6.3.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
账户名: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城东支行
(1)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 )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3.2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
(1)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2)开标时,投保情况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展示的保单购买情况为准;
(3)投保流程请查看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怀化市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新晃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等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电话:0745-6227568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晃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地 址:新晃县城
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178737858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南环路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0楼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745-86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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