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园Ⅱ区10栋一层107-109号商铺整体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GXCQJY20-539
项目名称
挂牌日期
2020年12月17日-2020年12月23日
挂牌价格
26877.87元/月
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方
南宁轨道地产商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南宁市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详细情况
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68号翡翠园Ⅱ区10栋一层107-109号商铺,包括10栋一层107号、10栋一层108号、10栋一层109号,整体招租,参考面积368.19㎡,现状:毛坯,租期5年,招租经营范围:儿童游玩、教育培训,标的权属为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南宁轨道地产商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运营。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受让保证金
30000元
标的企业情况
企业类型
\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
注册地
人员情况
转让形式
标的企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转让标的企业评估数据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评估基准日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净 资 产
中介机构
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
产权转让行为的上级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批复文件号
批复内容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账面值(万元)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基准日
核准或备案日期
有效期截止日
核准或备案编号
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条件极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价格说明
月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2个月租金,合同期满后核查无违约行为和任何欠款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结算,支付时间按照物业租赁合同附表约定。
租赁期限
5年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50%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第一年首期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3.该物业交付现状为毛坯,承租方退租后需恢复为毛坯状态,所产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 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
3. 意向承租方有不良租赁物业记录,不能参与竞租(如:在以往租赁转让方物业期间无故拖欠租金、水电、物业等费用超过7天未补足等不良记录)。
4.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交易方式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受让申请方式
受让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竞租人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竞租保证金处置方式
交纳账户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交纳时间及其他约定
交纳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3日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