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益立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渣场地下水防治工程(EPC)
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条款“偏差率计算公式”出现笔误,更正为:“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此条款其他内容不变。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条款“评标程序”中的“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项及第3.2.1(1)目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暗标评审”更正为:“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3)项及第3.2.1(3)目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暗标评审”;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条款“评标程序”中的“3.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2.2.3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按本附表第3.2.1(2)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更正为:“3.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2.2.3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按本附表第3.2.1(1)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经济部分进行评分;按本附表第3.2.1(2)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条款“评标程序”中其他内容不变。
三、若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招标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2020.12.14澄清通知-重庆市益立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渣场地下水防治工程(EP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