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
2020年12月14日 21:20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监理品目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0年12月14日 21:20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写字楼A0座10楼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2月25日 11: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写字楼A0座10楼预算金额¥1331.493554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仇思思、蔺正凡项目联系电话0991-8889711、13565870320、15099321956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北路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先生、梁先生 18999278123、0991-4688135、18999278880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写字楼A栋10层10A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仇思思、蔺正凡0991-8889711、13565870320、15099321956
项目概况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写字楼A0座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ZB-2020-315 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31.49355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28733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的投标人;(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通信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通信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格证书;(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其他说明: (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5日 至 2020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写字楼A0座10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写字楼A0座10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写字楼A0座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络截图加盖公章);4.企业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证书。以上证件须提供复印件3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以上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接受。网上领取时,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中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号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及上述要求中的所有材料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309597545@qq.com 。资料符合规定的投标人,采购代理将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由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不在规定获取时间内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料将不被接受。帐户名称: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市幸福路支行收款账号: 651100030018010000312 注:以网上领取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将标书费汇至以上账户,且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项目名称及用途。网上领取采购文件的文件费发票为普票,现场购买采购文件的发票为普票,网上购买磋商文件时请将开票信息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一同发至1309597545@qq.com 的邮箱中,需注明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版普通发票接收邮箱号。如有开具发票等财务上的问题,请与 仇思思 联系,联系电话:1356587032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北路 联系方式:赵先生、梁先生 18999278123、0991-4688135、18999278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写字楼A栋10层10A 联系方式:仇思思、蔺正凡0991-8889711、13565870320、15099321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仇思思、蔺正凡 电 话: 0991-8889711、13565870320、1509932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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