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张家港市挂[2020]经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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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20-C24 | 高新区高中南路南侧 | 47235.23 | 住宅 城镇住宅-经济适用住房 | 1.80<容积率≤2.10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600 | 2764 | 30(万元) | 2020-C30 | 锦丰镇河西路西侧 | 38783.08 | 住宅 城镇住宅-经济适用住房 | 1.80<容积率≤2.50 | 建筑密度≤35% | 30%≤绿化率 | 70 | 450 | 2211 | 25(万元) | 2020-C33 | 乐余镇乐丰路南侧 | 13114.02 | 住宅 城镇住宅-经济适用住房 | 1.80<容积率≤2.40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150 | 728 | 10(万元) | |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单独申请。本次出让地块为安置房用地,竞买人须在本市人民政府已认定并公开发布的拆迁安置房建设单位名单内。具体详见《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须知》。
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竞买人,经认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将认定其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失信行为人,禁止其在失信行为发生后三年内参加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竞得人,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支付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01月04日,到http://221.224.76.18:8085/(或: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24.76.18:8085/)(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01月05日起至2021年01月14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14日16时。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http://221.224.76.18:8085/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2020-C24
报名时间:2021年01月05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1月14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1月05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1月14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1月05日9时 至2021年01月15日10时。
2、宗地编号:2020-C30
报名时间:2021年01月05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1月14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1月05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1月14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1月05日9时 至2021年01月15日10时15分。
3、宗地编号:2020-C33
报名时间:2021年01月05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1月14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1月05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1月14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1月05日9时 至2021年01月15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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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地块的特别说明事项详见《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1.本次出让的城镇住宅用地不得设置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
2.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 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3.出让地块因无人报价或报价均无效而最终不成交的,则已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同时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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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8号
联 系 人:包峥华
联系电话:0512-5869330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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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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