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招标公告
2020-12-14
招标公告
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智造园项目(标准厂房二期)施工图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智造园项目(标准厂房二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⑴项目名称: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智造园项目(标准厂房二期)施工图设计服务
⑵项目编号:DF20201209083
⑶工程地点: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
⑷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的45天内完成规划平面图及施工图设计,交招标人组织施工图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修改、盖章及扫描)。
以上时间安排不含评审会议及等待甲方回复意见的时间。
⑸资金自筹
⑹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87700平方米,其中8栋单层厂房,单栋面积约5400平方米,2栋单层厂房单栋面积约7000平方米,1栋多层厂房面积约10000平方米,1栋宿舍楼面积约12000平方米和6栋研发中心面积约7000平方米。
⑺招标范围: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智造园项目(标准厂房二期)设计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规划设计,各单体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主体钢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空调、室外幕墙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室外附属、室内外普通装饰设计等,不含智能化及各栋配电间供配电设计)、施工过程中现场跟踪服务等,配合外网供配电设计、自来水、燃气等其他相关设计单位设计工作,负责绿色建筑标识设计及咨询服务。
⑻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已在本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与设计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
3.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人拟派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成员)、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自2020年3月份以来任意连续 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但需上传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投标申请人通过补交养老保险等方式使得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参保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不予认可。如申请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3.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6信誉要求:
⑴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⑵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7知识产权:
⑴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项目任何一部分成果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⑵投标人在设计过程中,如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招标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21日18时前用CA锁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2下载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标段子帐户:
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账 号:3209820531010000107514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到账查看”中自行查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会员系统“保证金查询”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会员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查询电话:0515-83927237(朱会计)。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1年1月13日10时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
7.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丰华国际大厦1楼大厅咨询台,北门进。(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特别说明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纸质文件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至本公告指定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受。投标人递交完投标文件后可自行离开,开标时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凤阳路8号
联系人:盛鹏 联系电话:021-38295050
招标代理: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高新技术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
联系人:季玲玲 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日期: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