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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PC连招邀字【2020】0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城锂电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号厂区工程250kva配电工程(二次招标)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城县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连城县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县内邀请招标。本项目只针对注册地为连城县或在连城县有分公司及符合要求的企业。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连城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预算金额约12.8209万元(具体按评审后预算审核金额及施工图纸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连城锂电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号厂区工程250kva配电工程(二次招标)的施工(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招标人公布的预算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8209元(具体按评审后预算审核金额及施工图纸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当地电业部门的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合格和顺利送电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是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2 月 14 日至2020年 12 月25日10:0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 分至17 时00分,到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北大西路288号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仟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用信封密封并注明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其它形式不受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在 福 建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25日 10:00:00
8.2投标文件提交地址: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北大西路288号2楼)。
8.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投标报名凭证原件,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8.5、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当场宣布招标失败,并将已接收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相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愿意领回的投标文件由招标人销毁。
9.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0年 12月 25 日上午10 :00分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城县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莲花花园1号楼2层
电话:17759725059
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北大西路288号2楼
电话:0597-8922335
联系人:钟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