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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发滨海应急仓储基地(监理)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 E3501820102100398002
各投标人:
现就榕发滨海应急仓储基地(监理)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1、删除招标公告3.8其他资格要求第(3)根据《关于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筑〔2016〕23号)精神,投标人必须为通过福建省装配式建筑监理培训的企业且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通过福建省装配式建筑监理培训合格的人员(闽监管协[2016]31号、闽监管协[2017]19号、闽监管协[2017]39号、闽监管协[2019]22号、闽监管协[2019]24号)(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有组织其他班次培训班且正式发布公文合格名单的,名单内培训合格人员也符合要求)。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11条款增加11.9根据闽建许〔2020〕2号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复工复产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工作要求,结合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住建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现决定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等 类别的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 021 年12月31日。上述四类企业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及企业其它经营等活动。
3、投标须知前附表第第25项3.4.1投标保证金内容第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注:第①小点增加内容依据闽建筑〔2020〕8号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满足上述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