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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终端燃气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终端燃气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终端燃气项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终端燃气项目。
2.2建设地点:河北省、安徽省、四川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江苏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等终端燃气项目建设地。
2.3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合同估算总金额:16000万元(含税)。本次招标合同估算金额6560万元(含税)。
本合同估算总金额是招标人依据初步计划实施的终端燃气项目初步估算,由于终端燃气项目受当地政府政策规定、合资合作进展、合资合作方意愿、终端市场变化、行政许可手续办理(征地、规划、安评、环评、社会稳定等评价以及核准等手续)影响较大,终端燃气项目的数量及投资有可能增加、减少或取消,具体合同金额根据实施的终端燃气项目确定。
2.6本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框架协议)招标人将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定排名前4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承包份额分别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32%,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27%,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23%,第四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18%。
招标人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第一中标人和第二中标人,本次招标仅对未确定中标人的剩余份额部分进行招标,已确定的第一中标人和第二中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2.7标段招标范围:负责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境内独资、合资控股、合作主导以及部分参股的终端燃气建设项目(剩余份额部分)的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以及满足设计工作需要的勘察、测量等工作。
2.8招标人在实施过程中有权根据承包人的进度、质量、安全等考核情况进行份额调整,或取消承包人的承包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管道输送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A1、GC1,压力容器A1、A2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A1、GC1,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7年以来有单项合同中管线长度≥50km、管径≥DN300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5)2017年以来有单项合同中管线长度≥50km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勘察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招标项目勘察、测量工作可以分包或不分包,若选择分包,投标人应按照资格要求明确勘察分包人,提供分包人满足本款3.1(1)、(2)③、(3)、(5)、(6)项,以及第3.6款要求的证明材料,由本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项目经理持有油气储运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7年以来有单项合同中管线长度≥50km、管径≥DN300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经理业绩。
3.5油气储运、结构、仪控、防腐、给水排水、电气、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分别持有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7年以来有单项合同中管线长度≥50km、管径≥DN300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设计项目相应专业负责人业绩。
3.6勘察负责人持有岩土工程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或分包人单位),2017年以来有单项合同中管线长度≥50km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勘察项目勘察负责人业绩。
3.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8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5日9时00分至2020年12月21日18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18时00分。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5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1月5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
邮编:100029;
联系人:李志洪、梁骁男;
电话:010-69165733、010-69165736;
电子邮箱:trqgcjsb@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515号;
邮编:457001;
联系人:吴春雨 任思兵;
电话:0393-4801227 0393-4801918;
传真:0393-4801918;
电子邮箱:wuchy22.zyyt@sinopec.com rensb.zy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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