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石化建设项目临时用电设施及日常维保框架协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陵石化建设项目临时用电设施及日常维保框架协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陵石化建设项目临时用电设施及日常维保框架协议工程施工招标方案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金陵石化),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金陵分部。金陵石化建设项目临时用电设施及日常维保框架协议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金陵石化建设项目临时用电设施及日常维保框架协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金陵石化区域内。
2.3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共730天(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单个项目的具体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500万元(含税)
2.6标段预计招标范围:金陵石化二、三类项目单项合同额小于200万元的临时用电设施及日常维保业务。
2.7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四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7年1月1日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1月1日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机电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5日9时00分至2020年12月22日16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16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 ?不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7日 09:3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1月7日 09:3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388号;
邮编:210033;
联系人:陈雨果;
电话:025-58981028;
传真:/;
电子邮箱:chenyg.jl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金陵分部;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7号路(途安酒店院内北一楼);
邮编:210033;
联系人:刘显卓; 童斌;
电话:025-58978524;025-58978291;
传真:/;
电子邮箱:liuxz.jlsh@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金陵分部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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