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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金海匠谷人才公寓公共服务空间(洗衣房)招租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温州市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金海匠谷人才公寓公共服务空间(洗衣房)招租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温州市
发布时间:
2020-12-14
详细内容:
经学院研究决定,将学院金海匠谷人才公寓宿舍公共服务空间(洗衣房)对外公开招租,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就有关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情况:学院金海匠谷人才公寓(温州市滨海园区金海四道十六路507号)学生宿舍公共服务空间(洗衣房)11间,分别位于学生宿舍4~12层,总面积437.8㎡。

二、承租期限:三年,最终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

三、招租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企业

四、租赁用途:开设自助洗衣、自助售货、餐饮配送服务,每个服务空间需至少配备新购滚筒洗衣机2台和相应数量自助售货机。

五、招标条件: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打造智慧校园生态链需求的经营企业或个人,并具有相应资质,如食品安全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食品批发零售销售资质。

六、招标底价:10098元/年(按实际使用间数收取租金),租金半年支付,实行先付后用,出租方提供租金发票(含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七、报名方式:单位由法人(或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报名。报名时须交纳不计息租赁保证金1000元,租赁保证金交到学院计划财务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未缴纳租赁保证金者不予报名。如竞租成功,租赁保证金自动转为承租人房屋租赁押金(不计息),否则七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回。

账户名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南城支行

账号:397469008964

八、承租人确定:经审核确认的意向承租方

1、若报名数只有1人的,我院有权直接以协议方式确定承租人。

2、若报名数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通过投标形式最终确定承租人,则定于2020年12月24日上午9:30召开开标确认会,通过竞标形式最终确定承认方。

九、如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本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止。

报名地址: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保障部(温州市龙湾区金海三道433号)

联系电话:0577-86556706

联系人:肖老师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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