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2-12,截止日期:2020-12-24,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平谷区[平谷]平谷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2020年建设工程雪亮工程三期项目管理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北京-平谷区,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编号:BLHX-2020-ZB097,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谷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2020年建设工程(雪亮工程三期)项目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府前街36号西侧临街4层4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LHX-2020-ZB097
项目名称:平谷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2020年建设工程(雪亮工程三期)项目管理
预算金额:232.6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32.6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招标采购管理、勘察设计管理、施工监理管理、投资及造价管理、信息文档管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含资金管理、财务决算)等工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管理期限从合同生效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完成竣工结算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不得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有关联;(4)不得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7)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8日, 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府前街36号西侧临街4层408室
方式:
电子邮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平谷区政府投资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社会服务中心后配楼4层)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平谷区政府投资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区(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社会服务中心后配楼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2.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前,需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谷区分平台(http://218.246.85.221/ggzy/)注册事宜。注册完成后,潜在供应商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平谷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218.246.85.221/ggzy/wsbs/index.jhtml),按照操作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项目关注和现场确认。
3.潜在供应商通过现场确认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供应商代表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谷区分平台上发布。
6.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北京市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市相关部门工作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请先行电话咨询或预约,并合理安排时间,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业务办理完毕尽快离场。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4)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财库【2016】125号);
(7)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执行《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执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街21号
联系方式:周东旭 010-89972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博陆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府前街36号西侧临街4层
联系方式:赵荣雪010-69961987-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荣雪
电 话: 010-69961987-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