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2-12,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安庆怀宁县2020年酸化耕地治理试验示范项目酸性土壤调理剂采购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安庆-怀宁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安徽惠嘉农产品有限公司,中标金额:单价:,招标编号:CG-HN-202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HN-2020-146(财2020年第465号)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2020年酸化耕地治理试验示范项目酸性土壤调理剂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惠嘉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庆市怀宁县腊树镇腊树社区
成交金额:单价:人民币980元/吨,总价: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型号
| 单价
(元/吨)
| 合价
(元)
|
1
| 酸性土壤调理剂
| 生产厂家:阜阳跨克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品牌:跨克、型号:SXTLJ150
| 980
| 18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兰花、高宜玲、何春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安徽独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金瓯商务广场23F,联系电话:0556-4058999、1735561288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怀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88号
联系方式: 13955670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独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金瓯商务广场23F
联系人: 徐安明
联系方式: 0556-4058999、17355612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学智
电 话: 1395567008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