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邀请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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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盖洋镇新建烤房及附属建设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明溪县日晟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明溪县日晟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明溪县盖洋镇温庄、村头、常坪、湾内、盖洋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96.68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规模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6685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②根据闽建〔2016〕5号、明建筑〔2016〕218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建筑工程投标;即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③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4日08:00:00至2020年12月18日18:00:00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溪县)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2月24日23:59:59秒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格式应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17版)中附件2-1规定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25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溪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溪县)、明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日晟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盖洋镇北大街七号
邮编:365201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859879817
电子邮件:13860529710@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新大路2098-142号
邮编:350001
联系人:小叶
电话:15159108173
电子邮件:26056571@qq.com
交易平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联系方式:4008705191
监督单位: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0598-272222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69号市民服务中心八楼(明溪自然资源局背后)
联系电话:0598-2863905
10.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
开户银行: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
账户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030311010010000029170
明溪县盖洋镇新建烤房及附属建设工程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1、关于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7.5的内容与投标函附录序号3中约定内容相冲突,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以投标函附录序号3中约定内容为准。
2、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原招标文件与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补充通知执行。
3、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政府、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溪县)、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补充通知为准(联系电话15159108173)。
招标人:明溪县日晟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