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绩效,根据《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浙财预执〔2017〕86号)、《上虞区区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办法》(虞政办发〔2020〕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财政资金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第4期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项目编号:sycz202004
二、 招标项目名称:上虞区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2020年第4期)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实行一次性竞标,分为18个标段,存放总金额为100000万元。
第一标段:定期存款6个月,存放金额10000万元
第二标段:定期存款6个月,存放金额9500万元
第三标段:定期存款6个月,存放金额9000万元
第四标段:定期存款6个月,存放金额8500万元
第五标段:定期存款6个月,存放金额8000万元
第六标段:定期存款6个月,存放金额7500万元
第七标段:定期存款6个月,存放金额7000万元
第八标段:定期存款6个月,存放金额6500万元
第九标段:定期存款6个月,存放金额6000万元
第十标段:定期存款6个月,存放金额5500万元
第十一标段:定期存款6个月,存放金额5000万元
第十二标段:定期存款6个月,存放金额4000万元
第十三标段:定期存款6个月,存放金额3500万元
第十四标段:定期存款6个月,存放金额3000万元
第十五标段:定期存款6个月,存放金额2500万元
第十六标段:定期存款6个月,存放金额2000万元
第十七标段:定期存款6个月,存放金额1500万元
第十八标段:定期存款6个月,存放金额100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经银保监部门批准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在绍兴市上虞区区域内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规、违约事件;二是财务稳健,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主要指标达到监管标准;三是主管部门认定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对认定有随意抽贷、压贷行为及不配合政府协调明确事项的银行,取消投标资格。
各投标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否则投标无效。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符合招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请于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 :30时至5: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预算执行局(4219室)报名并领取相关招投标文件材料。
六、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报名人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竞标行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12月23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预算执行局(4219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作无效标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九、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预算执行局 周燕雯
联系电话:82130263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