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全高清摄像系统、尿流率、钬激光、有创呼吸机、血气分析仪、便携式彩超、高频氩气电刀采购项目a包b 包二次 |
采购单位 | 易门县中医医院 |
行政区域 | 玉溪市 | 公告时间 | 2020-12-1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12-11 08:00:05至2020-12-17 18:00:05 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云南宝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易门县南园路137号) |
开标时间 | 2020-12-31 15:00:05 |
开标地点 | 易门县菌乡大道财盛广场二楼2号厅 |
预算金额 | ¥432.5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田师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08777568 |
采购单位 | 易门县中医医院 |
采购单位地址 | 易门县龙泉街道办南华街186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108777568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宝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易门县南园路137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38889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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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全高清摄像系统、尿流率、钬激光、有创呼吸机、血气分析仪、便携式彩超、高频氩气电刀采购项目a包b 包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宝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易门县南园路13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31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BR-2020-14
项目名称:全高清摄像系统、尿流率、钬激光、有创呼吸机、血气分析仪、便携式彩超、高频氩气电刀采购项目a包b 包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432.5
最高限价(万元):432.5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完成采购项目的供货、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招标项目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所投产品应具有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对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不作强行要求)、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登记证,如是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对不在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4如果所投产品是进口产品并且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全国总代或有可追溯的区域产品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长期代理授权书;
5投标人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审查标准: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按以下价格扣除幅度对报价进行扣除。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幅度:报价的 6%。
计算方法是:评审价格=最后报价×94%。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或“全国企业公示系统”平台上“小微企业库”中的网络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从业人员声明函》原件、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均不予扣除价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0.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次谈判将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部分评审。
30.2招标文件中所称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方可在价格部分评审中给予 6%的扣除:①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③提供企业经第三方审计的 2016 年财务报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④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须同时提供供应商和货物生产厂家小微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附后)。
30.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标准划分,本项目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1.报价供应商为货物生产厂家的,适用于工业划分标准:“(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报价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适用于零售业划分标准:“(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2-11 08:00至2020-12-17 18:00,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宝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易门县南园路137号)
方式:网上递交
售价(元):8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2-31 15:00(北京时间)
地点:易门县菌乡大道财盛广场二楼2号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证书须携带到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由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包含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易门县中医医院
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办南华街186号
联系方式:15108777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宝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易门县南园路137号
联系方式:13388890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师
电 话:15108777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