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控仪器采购项目(八)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年12月13日 23:00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控仪器采购项目(八)品目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采购单位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0年12月13日 23:00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2月24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78.1927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丹 项目联系电话024-22733398采购单位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37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女士 024-86860825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丹 附件:附件1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控仪器采购项目(八).docx
项目概况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控仪器采购项目(八)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WX20148-C 项目名称: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控仪器采购项目(八)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192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192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控仪器采购项目(八)(编号:LNWX20148-C)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一、采购内容耗材 83种(采购数量及明细等详见采购文件)二、项目预算项目预算:78.1927万元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医疗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无须提供);(2)医疗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医疗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页(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的声明。注: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无附页的无须提供。2.试剂等非医疗器械产品无须提供上述(1)-(3)条。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2. 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2月14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止(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购买方式:现场购买。购买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3. 领取磋商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1)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资格证明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5)服务能力证明。(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六、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37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686082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733398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wxzb2005@163.com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账户名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42202010010000408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医疗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无须提供);(2)医疗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医疗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页(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的声明。注: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无附页的无须提供。2.试剂等非医疗器械产品无须提供上述(1)-(3)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4日 至 2020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37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024-86860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 联系方式:张丹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丹 电 话: 024-22733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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