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屯昌县2020年耕地土壤pH值提升项目原材料采购及土地翻耕等配套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17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屯昌县2020年耕地土壤pH值提升项目原材料采购及土地翻耕等配套服务采购 | 项目编号 | HN20203120056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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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 111.0 |
最高限价(万元) | 111.000000 |
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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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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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支持本国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成交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3)供应商是有机肥生产企业的,须提供肥料登记证,供应商是有机肥经营企业的,须书面承诺不向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生产企业采购有机肥并以此书面承诺作为合同生效的附件(要件);
(4)响应产品出厂前须经过质量检验,且须附具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2020-12-11 至 2020-12-16 ,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海南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 |
方式 | 网上下载 |
售价(元) | 500.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2020-12-17 09:0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25号光辉电影大厦A单元6A3房 |
五、开启
开启时间 | 2020-12-17 09:00 |
开启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25号光辉电影大厦A单元6A3房 |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 获取谈判文件费用汇至:海南泰合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招商银行海口国兴支行
银行帐号: 8989 0061 7610 608 |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 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32698311 |
采购单位地址 | 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泰合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32695733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25号光辉电影院A单元6A3房 |
项目联系人 | 符经理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32695733 |
详细信息
屯昌县2020年耕地土壤pH值提升项目原材料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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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自行下载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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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202031200564
项目名称:屯昌县2020年耕地土壤pH值提升项目原材料采购及土地翻耕等配套服务采购
釆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1万元
釆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①如供应商是法人、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本项目是一般项目,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可自主经营,营业执照可不载明;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是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不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②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是指: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活动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④响应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安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以及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
⑤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引入其他。查询以本项目的响应时间为截止时间。
2、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供应商,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
(三)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支持本国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规范。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成交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3、供应商是有机肥生产企业的,须提供肥料登记证,供应商是有机肥经营企业的,须书面承诺不向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生产企业采购有机肥并以此书面承诺作为合同生效的附件(要件);
4、响应产品出厂前须经过质量检验,且须附具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