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唐县赵寨子镇人民政府聘请工程造价机构采购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高唐县赵寨子镇人民政府 |
行政区域 | 聊城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09日 18:40 |
首次公告日期 |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采购单位 | 高唐县赵寨子镇人民政府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代理机构名称 | 聊城市鹏程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高唐县赵寨子镇人民政府聘请工程造价机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一、采购人:高唐县赵寨子镇人民政府地址:山东省高唐县赵寨子镇赵寨子街310号(高唐县赵寨子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17753369798(高唐县赵寨子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聊城市鹏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县(区)湖西付坟村号联系方式:0635-7028216二、采购项目名称:高唐县赵寨子镇人民政府聘请工程造价机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526202002000184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7日四、变更内容:原采购信息内容:
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A详见文件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供应商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供应商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0.000000变更为:
包号服务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标准一预算清单和控制价编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供应商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供应商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十万元以上根据鲁价费发{2007205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70%及说明进行收费。2.十万元以下(包含十万元)按定额500元收取。二货物类、土建类(含修缮、新建)、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类工程结算三市政工程(含绿化)工程结算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聊城市鹏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635-7028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