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定市莲池区疾控中心化验室检测设备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光学仪器/显微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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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保定市莲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08日 16:5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12月09日至2020年12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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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19.3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郄燕华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2-5886562 |
采购单位 | 保定市莲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定市莲池区永华北大街5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商巍 0312-6787018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康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建设南路街道办事处向阳南大街1166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郄燕华 0312-5886562 |
项目概况
保定市莲池区疾控中心化验室检测设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康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办公室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KH-2020-085
项目名称:保定市莲池区疾控中心化验室检测设备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9.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CO2培养箱1个,双目显微镜1台,数显混匀器1台,正置显微镜1套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以外区域销售医疗器械时,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供应商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列入“”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相关信用状态以开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9日至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康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办公室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
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供应商须携带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供应商须持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营业执照除外)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并领购询价文件。报名时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康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康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本国货物(服务、工程)以及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公告发布媒体:{本网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定市莲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永华北大街5号
联系方式:商巍 0312-6787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康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竞秀区建设南路街道办事处向阳南大街1166号
联系方式:郄燕华 0312-5886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郄燕华
电 话: 0312-5886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