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总工会东胜区总工会采购职工活动中心体育器材相关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0年12月09日 15:29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东胜区总工会采购职工活动中心体育器材相关设备项目品目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文化、体育用品和器材批发服务采购单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总工会行政区域东胜区公告时间2020年12月09日 15:29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2月09日至2020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东胜区党政大楼一楼会议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2月21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东胜区党政大楼一楼会议室预算金额¥47.5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科项目联系电话15048764050采购单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总工会采购单位地址东胜区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都西 13948672087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浦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族东街炜业弘都小区西侧底商二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科 15048760450
项目概况 东胜区总工会采购职工活动中心体育器材相关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族东街炜业弘都小区西侧底商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ZB-2020-CG-021 项目名称:东胜区总工会采购职工活动中心体育器材相关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1 体育器材相关设备项目 1 详见磋商文件 475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即刻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小型、微型企业) 6% 评标价=投标总报价×(1-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6%(不再享受本表序号3的价格扣除)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评标价=投标总报价×(1-2%)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小型、微型企业是指供应商及其所投核心设备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如实填写后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3)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价格扣除相关要求。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3)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的不予价格扣除。(4)供应商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点击“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进行搜索截图,截图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截图说明供应商、核心设备制造商是否列入小微企业库,对未列入小微企业库的供应商、核心设备制造商不予价格扣除、对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截图的不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通过查询对供应商提供截图内容进行甄别,对查询内容与供应商提供内容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5)提供声明函不实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9日 至 2020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族东街炜业弘都小区西侧底商二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胜区党政大楼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胜区党政大楼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总工会 地址:东胜区 联系方式:都西 13948672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浦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族东街炜业弘都小区西侧底商二楼 联系方式:李科 15048760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科 电 话: 1504876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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