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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广陵路220号招租交易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路220号招租交易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12-09
详细内容: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产权公房招租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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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路220号招租交易公告交易公告



发布单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租单位

扬州市公房管理中心

标的名称

YZSCQGF2020120013001扬州市广陵路220号

房屋位置

扬州市广陵路220号

基本情况

该处房屋租赁合同已到期,目前仍由原承租人使用。中标后招标人与中标方、原承租人共同协调腾让、移交事宜,因原承租人未交付房屋的或延期交付的,招标人不承担中标人已付款的利息,也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房屋租期相应顺延;如因原承租人延期交付房屋导致中标人不愿意继续等待并要求解除租赁关系的 ,招标人与中标人的租赁关系解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招标人已收中标人款项无息退还。

租赁期

5年

项目编号

YZSCQGF2020120013

租金参考价

4.39万元/年

报名起止日期

2020年12月09日15时00分至2020年12月22日16时00分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意向承租人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承租房屋仅作为经营使用,不得作为住宅使用;

5、承租方不得更改房屋结构;

6、承租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经营项目或增加经营内容,违者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7、承租方经营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因质量或服务引起投诉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8、承租方必须服从租赁方的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甲方相关管理规定,接受管理考核。承租方经营商品安全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9、如因政策、管理、维修及不可控因素需承租方调整经营位置的,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相应损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承租时交纳相当于3个月房租的履约保证金,无违规行为租期结束后一次性全额无息归还;租赁期间承租方需按时交付租金、所用水、电等相关费用;

11、上述房屋均非闲置状态,意向承租人须先到扬州市公房管理中心了解现有状况,意向承租人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报名登记视同已完全了解房屋现状;

12、最终解释权为扬州市公房管理中心;

1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14、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房屋以及相关水电等设备的维修,承租人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如因屋面和墙壁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5、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15日内无条件归还房屋,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出租方,逾期不还,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若因拆除附属装饰物造成房屋毁损,承租人需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6、承租人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合同解除时,承租人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17、租金一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承租方在每年的前一个月预交给出租方。水电费自付;

18、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确定为承租人后,按照出租方的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详见同时发布的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不得提出异议。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19、承租方不得从事游戏室、烟花爆竹、油漆、汽车美容、铝合金加工等易燃易爆物品及有违民俗的经营。

意向承租人报名即视为承诺以下内容

(1)我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我承诺承租期间按照房屋使用要求诚信、合法经营,按合同要求按时交纳房租,不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或分租。

(3)我承诺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15日内无条件归还房屋,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招租方,不要求任何的补偿费用。

(4)我承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遵守扬州市公房招租相关。

(5)我承诺15日内与招租方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未签,招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请各意向承租人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操作手册完善相关信息,注册后网上报名(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cqjy2/202005/fcf57a1079564408be6ba83d04a2d23b.shtml),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法人单位请以法人单位名称注册响应方,报名应提交:单位登记证明、单位法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2、自然人报名请以本人姓名注册自然人,报名应提交:身份证、联系地址、电话。

3、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账号时所使用的银行卡缴纳,并请备注保证金缴纳码。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户名:扬州市财政局,帐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保证金查询电话:0514-87111072)

4、经公开征集,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网上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不低于租金参考价协商签约,协议成交。

5、竞价时间:2020年12月23日上午10时,届时请各报名人自行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参与网上竞价,因个人原因错过竞价时间,中心概不承担责任。

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14-82087167

保证金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每处 5000.0元。


2、意向承租人应遵守扬州市公房招租相关,若有违背,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交经侦支队处理。



联系地址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1号楼1403室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14-82087112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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