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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绿化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网上业务系统中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CGGZY-2020G193
2、项目名称:绿化养护项目,分6个标段
标段一:双浮路Ⅰ标(太沙路-岳鹿路)、太沙路(杨林塘-双浮路)段养护项目
标段二:双浮路Ⅱ标(岳鹿路-无名河桥)段养护项目
标段三:双浮路Ⅲ标(无名河桥-牌九路)段养护项目
标段四:双浮路Ⅳ标(G204往西)、锡太公路(G204-常熟交界)段养护项目
标段五:太蓬路(G204—昆山交界)、浏双公路(湖滨路-新澄线)段养护项目
标段六:协星路Ⅰ标(通港路-沙鹿路)、太海路(G346—太海汽渡)、凡山村“三化”、沿江高速补植段养护项目
3、预算金额:
标段一:人民币1835460.00元
标段二:人民币1603100.00元
标段三:人民币1586650.00元
标段四:人民币1942670.00元
标段五:人民币1532190.00元
标段六:人民币1970150.00元
4、最高限价:
标段一:人民币1835460.00元
标段二:人民币1603100.00元
标段三:人民币1586650.00元
标段四:人民币1942670.00元
标段五:人民币1532190.00元
标段六:人民币1970150.00元
5、采购需求:
(1)根据采购单位实际工作的整体安排,该项目实施时间紧迫,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经采购人确认,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可以投其中一个标段,也可以同时最多投三个标段,按标段顺序超过三个标段的,其余标段自动失去投标资格。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中标,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号顺序确定。每个标段中标单位为一名。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投标人的中标标段。
(3)投标人按评标方法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超过上述规定的中标数量限定原则,则依开标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人的中标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中标资格,由该标段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资格。
(4)本项目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项目6个标段,各标段区域养护区域、等级、面积、养护期等明细清单。
标段
| 养护
区域
| 位置
| 养护
等级
| 养护面积 (平方米)
| 养护起
始时间
| 养护终
止时间
| 养护期 (月)
| 最高限价
(万元)
|
1标段
| 双浮路Ⅰ标
| 太沙路—岳鹿路
| 一级
| 189306
| 2021-1-1
| 2023-12-31
| 36
| 1835460
|
太沙路
| 杨林塘-双浮路
| 二级
| 76974
|
2标段
| 双浮路Ⅱ标
| 岳鹿路—无名河桥
| 一级
| 213747
| 2021-1-1
| 2023-12-31
| 36
| 1603100
|
3标段
| 双浮路Ⅲ标
| 无名河桥—牌九路
| 一级
| 211553
| 2021-1-1
| 2023-12-31
| 36
| 1586650
|
4标段
| 双浮路Ⅳ标
| G204往西
| 一级
| 176110
| 2021-1-1
| 2023-12-31
| 36
| 1942670
|
锡太公路
| G204—常熟交界
| 二级
| 188439
| 2021-1-1
| 2022-10-31
| 22
|
5标段
| 太蓬路
| G204—昆山交界
| 二级
| 222028
| 2021-1-1
| 2023-12-31
| 36
| 1532190
|
浏双公路
| 湖滨路-新澄线
| 一级
| 88863
| 2021-1-1-
| 2022-6-30
| 18
|
6标段
| 协星路Ⅰ标
| 通港路—沙鹿路
| 一级
| 245032
| 2021-1-1
| 2022-6-30
| 18
| 1970150
|
太海路
| G346—太海汽渡
| 二级
| 147481
| 2021-1-1
| 2023-12-31
| 36
|
凡山村“三化”
|
| 三级
| 70081
| 2021-1-1
| 2022-1-31
| 13
|
沿江高速补植
| 七浦塘段\杨林塘段
| 三级
| 90988
| 2021-1-1
| 2022-6-30
| 18
|
2)养护内容包括范围内乔木、灌木、色块、草坪、花卉等所有植被。
3)养护单价包含苗木修剪、灌溉、除草、病虫害防治及垃圾清理等。
4)因规划调整或上级要求造成养护等级或绿化面积变化时,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调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按区域明细表中养护期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依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有效报名时间2020年12月09日至2020年12月17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内,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平台(入口)”→“太仓市板块”→“会员端登录”,进入太仓市分中心登录页面,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报名,并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只有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在“采购业务”→“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注:考虑网络上传速度因素,请投标供应商适当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