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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禁毒办2021年禁毒工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年12月08日 20:43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禁毒办2021年禁毒工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品目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行政区域珠海市公告时间2020年12月08日 20:4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09日至2020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3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42号农行商业大厦4楼401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9日 10:00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6号开标室预算金额¥451.36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碧仪(代理机构)/黄秀艺(采购人)项目联系电话0756-2897761-803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采购单位地址康宁路33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代理机构名称珠海正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42号农行商业大厦4楼40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897761
项目概况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禁毒办2021年禁毒工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42号农行商业大厦4楼401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40400-202011-016003-0050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禁毒办2021年禁毒工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513,600最高限价(如有):4513600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标的名称: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禁毒办2021年禁毒工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数量:1项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禁毒办2021年禁毒工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 4、其他: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⑥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⑦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 年 12 月 09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42号农行商业大厦4楼401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售价(元):30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29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6号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内容: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禁毒办2021年禁毒工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编号:ZHZN2020-164; 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201120]-19477号3.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本项目采购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7.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授权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需提供授权证明文件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如是投标人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相关注意事项:(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 50 元),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后(ZHZN2020@163.com),按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罗小姐,0756-2897761转802)指引办理。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北岭支行户名:珠海正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405016463370000024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 地址:康宁路33号 联系方式:0756-864099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正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42号农行商业大厦4楼401 联系方式:0756-2897761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碧仪(代理机构)/黄秀艺(采购人) 电话:0756-2897761-803附件委托代理协议招标文件 发布人:珠海正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0 年 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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