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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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茂南区存栏200万只龟鳖生态养殖新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市茂南区存栏200万只龟鳖生态养殖新建项目已由茂名市茂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9-440902-04-03-069873文件核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茂名市泉丰龟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是自筹及财政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19009.5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4471.36平方米(包括工厂化养殖1471.36平方米,保育温室750平方米,孵化室300平方米,仓库(原料仓储)1350平方米,培训室150平方米,检测室150平方米,生产管理用房300平方米);棚架养殖面积6066平方米;外池养殖面积532平方米;其他配套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内容为施工总承包(以经投资审核中心最终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标段划分定为1个施工合同,计划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
3.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当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4日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日期(含本日):2020年12月9日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含本日):2020年12月14日
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不足3人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及要求
5.1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5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进行投标登记时提供,法定代表人须授权委托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投标登记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
(2)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④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⑤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⑥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身份证复印件;⑦质量负责人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⑧上述所有人员近三个月(2020年8月-10月)的社保证明原件。
(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的在册人员。
(4)投标登记前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原件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注册证和职称证原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经招标代理验证后到业主单位盖章关于项目投标单位及拟派驻管理班子诚信行为保证书(以便查询企业诚信体系),投标登记时提供诚信行为保证书原件。
(5)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原件备查;
(6)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9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的开标室为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注意事项
7.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作为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茂名市泉丰龟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茂南大道东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668-2808288
招标代理:广东建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1栋602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668-2288620
2020年12月9日
附件一(项目投标保证书):
关于项目投标单位及拟派驻管理班子诚信行为保证书
(招标人全称):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24部门《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市〔2017〕282号)精神,配合监管部门对潜在投标人的诚信管理,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本单位郑重保证:
一、本单位将遵循公平、公正和城市信用的原则参加茂名市茂南区存栏200万只龟鳖生态养殖新建项目的投标。
二、本单位未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主体“黑名单”。
三、本单位未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四、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没有伪(变)造或虚假的成分。
五、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没有发生围标串标、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涉黑涉恶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不发生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七、依法公平竞争,不采取虚假或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正当利益。
八、保证参加投标的建造师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如相关网站载明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信息,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建造师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九、一旦我单位中标,并配备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岗驻工地现场。
十、经我司拟派本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自行对现场踏勘后,深入了解该项目的客观情况,诚意接受该项目投标报价建设,绝不反悔。
本单位如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愿意接受监督部门的处理(处罚),并承担产生一切后果:
1、若查本单位被列入建筑主体“黑名单”,同意取消本单位投标报名资格。
2、取消本单位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同意将本单位不良行为记入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人确认(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项目经理与业主单位签署《关于项目投标单位及拟派驻管理班子诚信行为保证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不设置为资格条件。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不设置为资格条件。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没有存在骗取中标或因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或因围标串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人员配备资格最低要求)
序号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1
项目经理
1人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企业须委派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2
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
1人
拟委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
安全负责人
1人
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
4
质量负责人
1人
拟委任的质量负责人须取得岗位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
财务负责人
1人
注:1、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其拟委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2、如果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未竣工验收)项目中途变更其项目负责人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已完成变更的证明材料,开标日后提交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3、如果建造师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已按新规定办理信息公开,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4、上述人员配备为投标时最低要求,在签订合同和进场施工时必须到位,如在签订合同时不能到位,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如在进场施工时不能到位,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上述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社保网页查询截图以及查询链接。
6、上述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时间:开工后,项目经理22天/月;技术负责人22天/月;安全负责人22天/月;质量负责人22天/月
7、上述人员变更的要求:(1)人员变更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2)变更的人员具有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的同等资格条件,且符合有关管理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3)变更的人员必须是施工企业自有员工(具有本企业购买前三个月的社保、劳动合同);(4)变更人员需做好有关技术交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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