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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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安源电厂脱硫石膏销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12-1036-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工业园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安源电厂脱硫石膏销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安源电厂脱硫石膏销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石膏销售
2.2 项目概况:华能安源电厂2×660MW 机组锅炉为超超临界变压运行燃煤直流炉、单炉膛、二次再热、露天布置、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平衡通风、固态排渣、Π型锅炉,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一炉一塔。采用石灰石作为脱硫剂,配置二级石膏脱水系统。
脱硫石膏量估计约为12万吨/年,实际生产过程中,由于石膏是发电生产中的附属产品,所以其产量、质量根据不同的石灰石会有区别,招标标段量为暂估计划销售量,实际销售量与招标计划销售量存在一定的误差。
2.3 服务期: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2.4 交货地点和运输方式:
脱硫石膏交付点在石膏库,对应的运输方式为车运。
招标单位特别声明:以上提供的信息,仅供投标单位报价时参考,由于脱硫石膏是发电生产中的附属产品,所以其产量、质量根据不同的石灰石会有区别,招标标段量为暂估计划销售量,实际销售量需根据实际产出量分配,与招标计划销售量存在一定的误差。所以招标方不对脱硫石膏产量、质量作任何承诺。投标单位应根据自己的经营经验及对电厂生产现场情况的了解,充分考虑相应风险后报价,招标单位不对报价的正确性负责。最终决算方式见合同文本。如上述数据与实际数据有差异,合同单价依然不变。
招标方按照投标方中标后的标段的量与生产实际产出量,制定每日的销售计划量,中标单位确保按照日销售计划量安全环保完成清运工作。由于脱硫石膏是发电生产中的附属产品, 所以其产量、质量根据不同的石灰石会有区别,所以招标方不对脱硫石膏产量、质量作任何承诺。本项目采取投标方自行装车提货的方式(招标方提供装载工具),石膏的中标单位需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经核算含税服务费约0.65元/吨左右)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必需考虑此项费用,但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日计划通知后(电话或短信),无条件按照招标方要求时间到库区装运,但投标方在未接到招标方通知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安排拉运,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发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7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承揽燃煤电厂脱硫石膏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且销售量10万吨/年及以上(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合同业绩招标方可以是电厂第三产业代销单位)。
3.2.3运输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运输能力或租用车辆的合同资料(提供运输单位资质及相应车辆行驶证或与相应运输单位签订的年度合同扫描件)。
3.2.4其他条件:投标人具备(自有或租赁)符合环保要求的2000平方米及以上封闭的储存场所( 提供自建储备灰渣库的相关资料或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储备灰渣库合同扫描件)。
3.2.5本项目投标最低限价为40元/吨(含税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通过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进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从2020年12月8日9:00时起至2020年12月13日9:00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9时00分
5.2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8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
7.2.1.本项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文件、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投标人须访问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电子商务平台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用户,原用户名不变,初始密码: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修改密码):
(1)访问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 ”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登陆页面;
(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窗口,办理 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由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督办。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在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CA 客服;电话:010-58103599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工业园
联系人:阳海华
电话:0799-20884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400-010-1086 转 8112
(仅接受工作时间电话咨询,8:30-12:00,13:30-17:0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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