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嘉陵江三桥(油坊沟渡改桥)、引道及配套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补遗书(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部分条款作如下变更: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2.2 量化评分标准”中“项目管理人员配备(17分)”:
(一)“1、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变更为“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二)“2、勘察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正高级职称(含教授级或研究员级或提高待遇高级工程师)得2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加1分。(此项最高3分)”变更为:“2、勘察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正高级职称(含教授级或研究员级或提高待遇高级工程师)得2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加2分。(此项最高4分)”。
(三)“(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正高级职称(含教授级或研究员级或提高待遇高级工程师)得2分;同时具有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加1分。(此项最高3分)”变更为:“(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正高级职称(含教授级或研究员级或提高待遇高级工程师)得2分;同时具有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加2分。(此项最高4分)”。
(四)“(2)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同时具有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加0.5分。(此项最高1分)”变更为:“(2)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同时具有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加1分。(此项最高2分)”。
(五)“(5)桥涵专业负责”变更为“(5)桥涵专业负责人”。
二、其余不变。
招标人:四川蓬鑫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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