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105国道(柴胡路—酒城大道)照明工程第1标段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安徽省亳州市105国道(柴胡路—酒城大道)照明工程第1标段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发布时间: |
2021-05-2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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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亳州市105国道(柴胡路—酒城大道)照明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网招)
项目编号:BZGC2021042号
一、招标条件1.项目名称:亳州市105国道(柴胡路—酒城大道)照明工程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亳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3.资金财政资金
4.招标人:亳州市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亳州市105国道(柴胡路—酒城大道)。
2.项目规模:主要内容包括路灯、变压器、控制箱、电力电缆等采购及安装接火通电,具体以清单所列项目规格、工作内容为准,投资金额约372.52万元。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3725242.98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1.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2.1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2.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2.3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1.3提供/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个,以/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1.4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在亳州市境内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在亳州市辖区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1.5企业信用
1.5.1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仅对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仅对查询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投标人的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如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1.5.2信用评价要求:
以投标人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信用分值为准:
(1)如企业信用分值为70分及以上的,视为合格;
(2)如企业信用分值为7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
注:①如查询时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空的,表示企业未在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登记记录,信用分值默认为100分;
②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联合体各成员的信用评价分值均不得低于70分;
评标委员会仅对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实时查询为准,对信用分值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如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1.6其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2.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2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2.3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在亳州市境内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然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2.4其他:/。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指定牵头单位;
(2)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2名成员;
(3)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
(4)评审时,评标委员会仅评审联合体牵头单位自有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含门槛业绩)、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配备,联合体其他成员只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
(5)合同签订前联合体成员变更或解体或有成员退出的,视为联合体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视为联合体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1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网上发售(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
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注册用户登录”栏目或“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进行注册,并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投标人需纸质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和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等网站上发布。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南段455号(市政府向南300米路西)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日程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
七、投标担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柒万元整(人民币),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重要说明1.请潜在投标人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注册用户。
2.请潜在投标人点击“投标人专区”栏目,认真阅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登记暂行办法》、“注册用户操作使用手册”、“注册用户办事指南”以及网上发布的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然后点击“注册用户登录”栏目,查看“注册用户申报操作手册”,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注册事宜。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3.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图纸、清单、澄清、答疑和补充说明等)。潜在投标人网上注册后,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前完成网银在线支付,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徽商银行、东亚银行、中信银行、河北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操作流程请到下载中心查看操作使用手册。
4.CA锁办理。
4.1请各投标单位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查询网址:http://ggzy.bozhou.gov.cn/BZWZ/xzzx/MoreInfo.aspx?CategoryNum=4;
4.2咨询电话:4008804959(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
4.3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两个地点均可办理CA锁事宜,请就近选择)
亳州办理点:希夷大道455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招标大厅;
合肥办理点: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路与怀宁路交叉口,白天鹅国际商务中心B座18楼。
5.为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切实体现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快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如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仍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办理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亳州市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魏武大道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8-5580086
招标代理机构: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F516室
联系人:吴工、黄工
电话:0558-5991108/599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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