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心武汉市四环线北湖至建设段养护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湖北省中心武汉市四环线北湖至建设段养护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0-12-1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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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四环线北湖至建设段养护工程施工(HBZX-201703GL-096009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X-201703GL-09600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市四环线北湖至建设段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市四环线北湖至建设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东四环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出资30%,国内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武汉东四环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养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建设规模:武汉市四环线北湖至建设段是武汉市四环线东段路线一部分,项目起于福银高速公路武汉绕城段北湖互通,终点与四环线青山长江公路大桥段相接。全线里程为8.182km,起止桩号为K0+403.246~K8+585.214。本项目设主线桥7808.714m/5座, 设互通式立交3处(北湖枢纽互通、北湖互通、化工互通),匝道收费站2处。技术标准为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时速100km/小时,整体式路基宽41米,公路等级全立交、全封闭、高速公路,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1级。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武汉市四环线北湖至建设段全线预防养护、修复养护、应急养护工程。主要包含全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安、绿化及沿线设施(不含监控、通讯、收费管理系统)等小修保养、中修修复、应急抢险以及日常维护等相关工作及其缺陷修复。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合同估算价:1000.00万元
2.3其他: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养护期前2年(施工缺陷责任期内)为预防养护、修复养护,施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由原施工单位负责维修,非施工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坏由养护承包人负责修复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05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汉东四环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青山区21号公路武汉东四环线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公司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A栋2号门9A层
邮编:
430000
邮编:
430070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
唐新
电话:
027-86565585
电话:
027-8805351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0年12月09日
附录: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企业资质满足①或②其中一项即可:①具备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一类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三类甲级资质。②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1、投标人在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
不小于1;
2、投标人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度平均营业额不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
注: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近5年内独立承担过1条15km及以上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含桥梁、路面)施工业绩
注:1、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业绩的相关内容时,除附以上材料的扫描件外,须另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来补充说明。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已列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且信用等级评定为D的单位和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信用等级评定为D的单位及2018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公示》评定为D级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若投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应按有关规定附相应资料。
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建设或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1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建设或养护工程施工的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
1
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注:1、应附有有效的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资格证书(如有)、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如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管理人员的近3个月(2020年9月至11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以上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提供担任类似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时,除附以上材料的扫描件外,须另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来补充说明。
3、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到岗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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