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判条件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委托,就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原煤、碎石均化库顶棚治漏刷漆项目进行谈判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原煤、碎石均化库顶棚治漏刷漆项目;
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564017
3、采购内容:
鹤同力公司原煤预均化堆棚、石灰石预均化堆棚因使用时间较长,外部防腐保温(彩钢瓦)有褪色、局部腐蚀或脱落,按照企业相关规定,需对原煤预均化堆棚、石灰石预均化堆棚的防腐保温进行专项治理。具体施工内容:
(1)原煤预均化堆棚、石灰石预均化堆棚部分损坏、脱落彩钢瓦修复(方钢+红色彩钢瓦),具体工作量施工结束后核算;彩钢瓦厚度:国标0.6mm;
(2)原煤预均化堆棚、石灰石预均化堆棚彩钢瓦翻新(约18000平方米):除灰、除锈、翻新(红色面漆);
(3)恢复均化库施工顶棚。
4、质保期:12个月;
5、工期:30天(接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
6、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ISO三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3.2供应商具备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获得市级以上建筑业安全管理先进企业;
3.4需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至少2项(以合同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准);
3.5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提前到厂实地勘察施工现场情况,取得甲方出具踏勘确认单,作为投标的附件方可报名投标;
3.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及记录方式: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采购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7未被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或黑名单(失信主体)不在有效期内(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8安全责任承诺:成交人必须为进厂工作人员足额购买工伤保险或单人赔偿额度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谈判开始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电子注册与文件获取
4.1本采购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采购。有意参加谈判采购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盖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采购活动。
4.2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要求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 4 月24日至17:30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登记。
4.3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谈判采购失败的,后果自负。
4.4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电子登记成功后将谈判采购文件费汇至下列账户并在备注项中标注项目简称:
付款方式:响应人基本帐户电汇
单位名称: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252018504936
注:转账凭证发送至邮箱hbqtxh@163.com
4.5报名通过的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评标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3幢6层22号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4、谈判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供应商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谈判采购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指定载体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春雷南路
联系人:杨立志 电 话:0392-2418888
技术交底:何永宪电 话:0392-2410007
2、采购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3幢6层22号
联 系 人:吴梦娜电 话:18939236585
3、监督部门: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
监督电话:温晓聪 0392-2418292
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4 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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