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ZRQ2021-WZ-C-003
项目名称:化工园区2021-2022年绿化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贰佰贰拾伍万元整(¥22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养护工作要求:
1、 养护合同期间。如成交方对养护缺陷不予更正。采购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养护费用中扣除。
2、 养护期满,如成交方对养护缺陷不予更正,采购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先从暂停支付的费用中支付,不足部分在合同金额中扣除。
3、 绿地绿化养护期履行期间将按照相关考核办法,对该采购项目绿地,绿化养护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
4、 对于长势不良,蓬形不佳且严重影响景观效果的苗木在移交时的处理,根据争议当时的绿化管理办法确定。
5、 对于施工临时开口处缺苗的补种方法,由采购方根据临时开口移苗时的绿化管理办法确定。
6、 对苗木赔偿清单中所列苗木在绿地绿化养护移交时,若采购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不补种的,则不予中标方发生赔偿费用。
7、 在养护过程中及养护移交时所发生的权利义务之争及解决方法,均按问题发生之时,养护管理办法确定。
8、 成交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己的原因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成交方责任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9、 成交方应保证每个路段都配备养护工人,具体以响应时成交方出具的技术承诺书为准。
10、 除正常的养护工作外,成交方还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一定范围内一些重大的,临时性的突击任务,合同期满且养护缺陷责任更正后,配合采购方完成绿地养护的交接工作。
11、 合同期满时,若存在养护缺陷,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整改费用由成交方承担,同时采购方也可以选择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确定单价由成交方承担赔偿金。
12、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要求:
①养护标准:
本次绿化养护符合《苏州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二级
②其他要求:原暖季型草皮需要加播黑麦草,保证四季常绿。
13、苗木移植
乔灌木移植以香樟为主,胸径5-30cm,预估400株;灌木移植以金桂为主,蓬径100-400cm,预估210株。
14、绿化提升
(1)绿化新种乔木暂定为实生银杏(胸径18-20cm)4株,榉树(胸径18-20cm)3株,黄山栾树(胸径14-16cm)15株,无患子(胸径14-16cm)10株,乌桕(胸径14-16cm)3株,香樟(胸径20-22cm)10株,广玉兰(胸径15-16cm)5株;
(2)绿化新种灌木暂定为鸡爪槭(干径12-14cm)6株,金桂(蓬径300-350cm)4株,垂丝海棠(干径8-9cm)15株,绯红晚樱(干径9-10cm)10株,红枫(干径9-10cm)10株,红叶李(干径8-9cm)15株;
(3)绿化新种色带暂定为毛鹃(36株/㎡)100㎡,红花继木(36株/㎡)100㎡,红叶石楠(36株/㎡)300㎡,麦冬(50墩/㎡)100㎡;
(4)绿化新铺草坪暂定为矮生百慕大(秋季补播黑麦草)80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