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秭归县茅坪镇陈家冲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配套基础设施二标段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湖北省秭归县茅坪镇陈家冲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配套基础设施二标段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0-12-1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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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茅坪镇陈家冲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配套基础设施二标段由秭发改审批【2018】93号、秭发改审批【2018】127号、秭棚改办【201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茅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秭归县茅坪镇陈家冲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配套基础设施一、二标段,建设地点位于秭归县茅坪镇陈家冲村,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1)道路工程;(2)照明及电力电信工程;(3)给排水工程;(4)燃气工程;(5)安全防护工程;(6)公共活动场地及房前屋后改造;(7)店招恢复工程;(8)环卫设施;(9)构筑物拆除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项目计划工期:4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
2.3项目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4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且无法办理延期手续的,须一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且无法办理延期手续的,须一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的施工类诚信总分须为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和秭归县人民政府官网“秭归县建筑市场诚信管理系统”中查询投标企业信用分值,取较高分值作为投标单位信用分值。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和秭归县建筑市场且未进行登记的企业,诚信分值计为80分);
(5)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彩色截图;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7)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岗位专业必须为“市政、市政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市政道路、市政公用”中的一项如职称证书岗位专业不在上述专业之列,须一并提供所学专业符合上述专业的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予以认定(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拟派本工程的施工员、质量(检)员具有上岗资格,安全员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提供施工员、质量(检)员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安全员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络查询的考核合格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9)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各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
目管理人员,且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提供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由投标人(含分公司)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9月至11月三个月的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扫描件或网络查询的带有电子章的参保缴费信息证明截图);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投标人代表若为委托代理人,其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要求与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一致);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每一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本项目一标段先解密开标,如果投标人在一、二标段同时递交了投标文件,则退回该投标人在二标段递交的投标文件。
3.4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且无法正常办理换证工作的,按有关部门规定处理),投标人自行对扫描件的真实性负责。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16时00分至2020年12月19日16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5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会
本项目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政务服务中心(茅坪镇屈原路1号)八楼开标大厅进行;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锁登陆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规定的时间(2021年1月5日8时00分至8时30分)内采用远程解密的方式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开标会现场,在解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将作退回处理。
招标人:秭归县茅坪镇人民政府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四路17号
联系人:周立武
联系电话:1398674525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城东大道9号1栋3单元501室
联系人:谭小平
联系电话:13581498838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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