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经济开发区(滨江镇)消防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兴市星火路356号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泰兴经济开发区(滨江镇)消防规划编制采购项目(TXS20201222658);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80万元;
4.最高限价:80万元;
5.采购需求:泰兴经济开发区(滨江镇)消防规划编制(具体详见项目任务书)。
6.合同履行期限:5个月。
7.付款方式:消防规划方案初稿交付后付至合同价的40%,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一年后付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2月02日至2021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每日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泰兴市星火路356号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
3.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的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原件。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 年02月22日14点3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辅楼二楼2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勘察现场,投标人代表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勘察。
2.消防规划依据招标人提供的任务书。
3.未中标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时完整的方案设计成果给招标人(规划成果图册6套(A3 规格);电子文件 1 套(文本采用Microsoft word格式文件,图形文件采用的DWG格式文件,多媒体PPT 文件))。
4. 补偿费:第二名补偿5万,第三名补偿3万。
5.采购响应确认函:
(1)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9日18时止。逾时未提交《采购响应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提交方式:《采购响应确认函》可以电子邮件或者现场提交至泰兴星火路356号。邮件发送后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是否发送成功。(联系电话:15261055686;邮箱:849097169@qq.com)
(3)采购响应确认函下载地址:本采购公告的“附件”内自行下载;
(4)供应商如实填写采购响应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将依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列入一般失信名单。
6. 公告: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泰兴市滨江镇福泰路1号
联系方式:13952602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星火路356号
联系方式:15261055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冷庆
电话:13952602667
项目联系人: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房金兰
电话:15261055686
2021年02月01日
附件一:投标确认函参考格式:
投标确认函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项目的招标文件,并已充分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时。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一): 职务:
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二): 职务:
受委托人(二)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项目名称)权委托人。
委托事项:领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日,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受委托人(一): (签字)
受委托人(二):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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