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编号:闽昇招字(南2020)第11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墩镇生产开发及配套项目已由瓯水审批【2020】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瓯市徐墩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建瓯市徐墩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建瓯市徐墩镇;
2.2.工程建设规模:为人民币2215896元(含专业工程暂估价5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徐墩镇生产开发及配套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属于小型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工程徐墩镇生产开发及配套项目预算审核后造价2215896元(含专业工程暂估价50000元),下浮率K=10%,发包价为人民币1999307元(含专业工程暂估价5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是2020年第四季度建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建筑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的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被列入黑名单的建造师等主要执业注册人员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新的任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19日23时59分59分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网上购买和下载如有问题可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400-870-5191。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2月30 日09时0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
(1)现金 投标单位在线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已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1、投标人按本工程项目获取由系统自动生成,且是对应投标人唯一的随机子账号,只允许本投标人按获取到的子账号打入投标保证金,如有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打入同一子账号,则涉嫌串标、围标,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2、投标人无需在银行进账单的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填写任何信息(若必须填写可备注保证金)。
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允许打入交易中心主账号,需按要求打入子账号,子账号中的“-”符号输入时使用数字键盘右上角的减号“-”,不能省略,否则会造成资金不能到账,后果自负。
4、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将保证金错入交易中心主账号或不是系统分配给投标人对应本项目唯一的子账号,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2)采用银行保函
本项目提交一份金额2万元的银行保函,该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办理银行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银行保函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且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银行保函原件。银行保函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投标须知第3.3.1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按人民币贰万元递交投标保证金。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年度保证金
1、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在开标时提供《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公用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2、按照南建筑〔2016〕3号文件精神,南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3950101040029585
开户行:建瓯市农行营业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https://www.enjoy5191.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线开始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截止投标后代理开启解密时间)起一个小时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未进行解密操作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3.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瓯市徐墩镇人民政府
地址:建瓯市徐墩镇中山路,邮编:3531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51508481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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