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东海县牛山街道办事处郇圩新型社区10KV配电的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湖北省东海县牛山街道办事处郇圩新型社区10KV配电的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1 |
|
详细内容:
|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海县牛山街道办事处郇圩新型社区10KV配电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20722-F-NSJDBSC20211029
项目名称:东海县牛山街道办事处郇圩新型社区10KV配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3324903.59元
招标需求:
(1)项目概况:该项目拟选址在东海县牛山街道245省道东侧。占地面积402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991.09平方米,其中低层住宅20991.09平方米,住宅总户数90户。配套建设水、电、通信等公用设施及道路等室外工程。
(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90日历天。
(4)其他: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具体如下三种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规定,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含异议投诉)。
3.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 号等文件,凡被上述文件限制建筑市场准入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 12 号执行。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出借(挂靠)资质、不弄虚作假、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4)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留存。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必须网上下载获取: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政府采购)(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点击页面“共享登录”进入“交易乙方”,通过CA方法下载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文件无效,响应文件拒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客服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黄工:15896100880】
2.CA办理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时间与地点: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1)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CA
CA名称
CFCA
国信 CA
联系人
孙莉莉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同号)
魏 飞18261319191(同号)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2、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3、招标文件2021年10月29日起
4、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止
5、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缴费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网上完善单位信息参与投标。(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四、投标文件标提交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上午 9:00:00(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二)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5日上午 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海县人民政府牛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东海县和平西路258号
联系人:邱云
联系电话:13961362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铭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幸福北路166号
联系人:尹娟
联系电话:13675211234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