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监狱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镇江监狱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市学府路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 12月23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Y-2020044
项目名称: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
最高限价: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对有关人员进行5人份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每月检测约800人次。结算以实际检测数量为准,每批检测时间、取样地点以需求方通知为准。每批检测应当在24小时内将检测结果以电子件方式通知需求方,并于3日内送达正式检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月至5月,该期限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有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单位。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至2020年底,各单位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活动中,(1)在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明确“对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条款;(2)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鼓励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3)对提供“受疫情影响”真实可信证明的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包括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保证金;(4)对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等证明文件、经查证属实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收取履约保证金、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5)对执行省级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小微企业供应商;(6)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足额支付合同款。企业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7日至 2020年12 月 2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镇江市学府路7号 企管部
方式:邮箱发送
售价: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3日 14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学府路7号 企管部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 12月23日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镇江监狱三楼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谈判收取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整
保证金缴纳形式要求:谈判保证金须以谈判单位名称提交,任何与谈判单位名称不相符的个人或单位均不予接受,并视为该谈判单位未提交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采用银行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现金等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交纳账号:
账户名:江苏新龙伟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镇江梦溪支行
帐 号:311301040002194
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网站和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苏省镇江监狱
地 址:镇江市学府路7号
联系方式:0511-8900234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忠君
电话:0511-89002346
江苏省镇江监狱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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